??这些事情奥马尔本人也是心知肚明。不然他也不会在战斗胶着的时候,让王牌警卫队出击。他要给这次的战斗,添加最后一块胜利的砝码。
??警卫队的人数不多,但都是训练有素。奥马尔当初也是按照特种部队来训练的。他们的装备在所有的塔利班武装中,也是最先进、最齐全。
??所有奥马尔能弄到的先进装备,都会优先的补充到警卫队。可因为后来和美国关系的恶化,甚至敌对。让奥马尔心底从美国那里弄来装备的想法破灭。他只好选择如今的俄罗斯。
??一色的俄国正宗货。在苏联解体时,奥马尔的武装还刚刚起家。那时候农民出身的奥马尔,就有了长远的目光。他在90年代初,就从塔利班武装的战争红利中,拿出一部分,和苏联解体后的中亚国家中实权人物打好关系。这才获得不少人脉关系,给之后获得苏制装备打好了基础。
??这次奥马尔之所以派出警卫队,因为在警卫队中,有3具‘混血儿’反坦克导弹发射器。
??‘混血儿’反坦克导弹是一种便携式反坦克导弹,又名萨克斯。这种反坦克导弹最大的特点也是优异的地方,就是使用的时候占据的空间很小。哪怕就是在2米的空间里,都可以发射。
??‘混血儿’反坦克导弹一般是由三人编制的小组操纵。三名士兵一共可以携带一具发射器和5枚反坦克导弹。奥马尔的目的很明确,用反坦克导弹,将美军最后一层钢铁防御摧毁。
??杨攀和迈克尔两人一直都和奥马尔在一起,自从警卫队出击后,奥马尔脸上的担忧瞬间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警卫队出击后,剩下的美军只有死亡或投降两条路可以选择。
??为了安全。三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乘车来到坎大哈西部郊区。这里距离战场有四五公里远。即使美国空军在战场上胡乱的投弹,也不会波及到这里。
??正在低声谈论的杨攀三人,忽然看到杨攀的手下耗子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