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云觉得她是不懂男人的,她觉得他们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稀奇的物种,尤其“丈夫”这种男人。她很长时间都搞不懂她要怎么对待这种老练又幼稚、庞大而娇气的家伙。
他明明长了一张黑黝黝凶霸霸的脸,像个土匪,却每每幼稚得像个小孩子一样和她抢东西吃,连剥颗糖给她,都是刚递到她嘴边,就一下又收回去扔进自己嘴里,然后看着她,要么胜利地大笑,要么瘪着嘴角调笑,所以直到现在,她都没吃过他好好剥给她的糖。
他体格庞大,拿伤痛不当回事,有一次,他十几天没回家,再回来时,手臂上多了一条疤,足有两寸多长,缝着蜈蚣脚似的线痕,她着急地问是怎么弄的,“不小心划的。”那人答得就好像是扎了个小刺。她看着那么长的疤,想着当时得流多少血、得有多痛,便痛得禁不住直打寒战,那个人却抽回手臂,撇嘴道:“那小护士肯定女红不好,才缝得这么难看,要换你缝,肯定比这好看。”她便听得眼睛直闭,头皮根发麻。
那人嘲笑道:“看这么个小口把你吓的!”
小口?!就好像他的伤口是按身体面积分摊似的!后来晚上他睡着了,她又拿出他的手臂看,愈合的伤口,她却还是觉得好痛!
这样的伤口算小的,她不能理解。还有一种伤口算大的,她更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