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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走进他的世界(1 / 1)

其实冰云有些想不通伟健为什么突然把她带进他的社交圈,她也不想多问,他想做什么,她就随着他就好了,反正他们一直就是这样。当他第一次把她带进庄园,并介绍给所有的工作人员时,她是有些意外和无措的。她站在那,看着一大厅的人,根本没时间感受“万妖朝拜”的尊荣,反而紧张得手脚冰凉,直到他说:因为有事马上要出去,所以今天就不和大家一一介绍了,等下次见面再单独介绍。并牵上她的手走出去之后,她才想起她忘了看那些人,也忘了骄傲了!

再后来,他带着她参加了几次聚会和宴请,她也是紧张得手足无措,并开始深觉自己配不上他那双面的身份,同时也庆幸自己有颗生死无惧的强大心脏,能勉强用装腔作势撑住她手足冰凉的怯懦。但装蒜这种事,偶尔一次尚可,而且懂而装傻和不懂硬装完全不是一回事。为了能装得更好,她不得不去买了书本来恶补这种现代社交场的礼仪,包括穿衣、打扮、走路、说话、握手、致意、跳舞、喝酒……可等她都学会了,她又发现大家好像并不像她那样都遵照着书本上的礼仪来。

伟健带她进入的圈子,大多是像他一样的生意人,其中不乏一些暴富人士,他们精明果敢,热情奔放,刚刚用自己的智慧与勤奋摆脱了极端的贫困,便在下意识里追赶极端的时髦,港台电视剧里有什么新作派、新时装,新说词,一转眼便会出现在他们的身上。一穷二白建立的新政权,断层的中产阶级,十几年文化动乱,遗失的不仅仅是黄金,砸烂的不只是文物,还有文明。所以泱泱华夏五千年文明,学校却要从五讲四美三热爱、请您谢谢对不起教起。而这些早已经离开学校、丢了青春、砸烂了旧思想的一代精英们,从不知道、或者早已经摈弃了中国旧式的礼仪之道,在各种场合应用着从各种途径复制过来的洋礼貌,嘴里说的都是新创造的时兴名词,包括哈罗和拜拜。身上穿的则是各种叫不出名字的新款时装,轮流举办私人舞会,在舞会上尽情地喝酒、跳舞、唱歌、狂欢。他们是时代的先锋人物,引领着新的时代潮流,并张扬地享受他们美好的生活,就像歌词中唱的:这是属于八十年代的新一辈,你潇洒我漂亮,热情可以燃烧整个沙漠!

冰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八十年代的新一辈,她觉得她是落伍而守旧的,她对这个时代参与的太少,不像伟健,他的事业紧跟时代脚步,是这个时代新文明新规则的积极参与者与推动者,而她,只是被挟裹在时代的潮流里,被动地接受了生活给她的所有内容罢了,以安之若素的心态。

她觉得结婚以后,她的心平和了,不知是顺境的时光发酵了苦难的记忆,还是富裕的生活养人,她的心不再像以前那样尖利冷苛、怨天尤人,她懂得了甘于与包容,妥协与欣赏。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但自古为五斗米折腰的人比比皆是。书能养气,钱能养神,闲能养精,一个人的精气神,就是靠钱闲书堆起来的。她以前没钱没闲,所以就只剩气了,一种外强中干的傲气。活到今天,她觉得人应该是海,要能够接受世界给它的一切水流。现在她对于任何自己从前没见过的东西都已能见怪不怪了,她深知每一个时代的更新都会诞生出一批新的事物和观念,说高点儿,它是一个时代的灵魂。她觉得八十年代的灵魂是无畏而兴奋的,如同五十年代的灵魂是无知而兴奋的一样。她置身于这兴奋的灵魂当中,常常觉得自己追不上它兴奋的脚步。

原先她觉得伟健也是一个追新的人,因为对于一切时髦玩意,他都会第一时间弄回来尝试,甚至他自己就是时兴玩意的创造者,比如以前的录像厅,现在的健身中心。但最近她发现他好像也有一个“旧”的自己藏在心中,那个他浪漫,唯美,带着一点点伤感。这是她从他忽然画了一幅画的那天晚上发现的。但是他更多的时间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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