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那个“口袋空间”后,场景一下子就转换了。
刚才满是霉味儿和烟味儿,幽暗破败的走廊不见了,眼前是另外一条完全不同的长长走廊,亮着温暖的黄色灯光,弥漫着淡淡的檀香芬芳。两侧红木的房门上是典雅的黄铜门牌,墙上挂满不知道什么朝代的山水画,檀木的案台上摆着雅致的花瓶。
她的脚下是黑色的羊毛地毯,从走廊一头铺到另一头,地毯上用抽象的纹路绘制着龙的图腾,有些似乎还对应着神话传说——她发誓有一块是“后羿射日”。
越往前,人形的图案出现得越少,龙的故事越来越多,高高的青铜柱耸立,那是龙族城市抽象的缩影。
这根本不是地毯,而是一张踩在脚下的史诗画卷。他们顺着走廊往会议室走,就是从现在回溯到过去!
“这实在是...”她看着地毯上黑王与白王执掌王座,双王统治的图案,脚踩在黑王的脑袋上,不由得感叹出声音来。
但是张口之后,贫弱的词句却却无法表达任何赞美之情,她就觉得自己实在是一点B格都没有,“这地毯真不错。”
“毕竟我们都是怀旧的生物,没人不怀念这段时光,那是我们最繁荣的时代。”诺顿摇摇头,苦笑一声。
他走过时,小心翼翼地没有踩在白王的头上,似乎对此有所忌惮。然后他转头,扫过一张绘有一个驾驭海浪的神女的古画,似乎刻意躲避黑王的形象。
“你见过白王?”路明绯好奇地问,“我以为四王时代在这之后。”
“那时我还不是龙王,不曾执掌火元素的权柄,我只是一个天赋绝伦的年轻工匠。”
路明绯不知道这些,充满好奇:“你不是黑王的大儿子吗?他们都说你是最接近黑王的存在。”
对此,诺顿笑了笑:“我最开始只是一个普通的次代种,是初代种赫菲斯托斯的孩子,成为青铜与火之王是后来的事了。”
看着路明绯好奇的样子,他也不介意继续说下去:“当年白王叛乱的时候,我用炼金术和自己的命挡住了白王的大军三天时间,才让我们的皇帝陛下有机会集结军队,发动反扑。”
次代种能用炼金术阻拦白王,哪怕只是暂时,也相当令人震撼了,毕竟没人比路明绯更清楚白王的伟力。
“按说我应该已经死了,没有留下茧,残存的精神沉淀在骸骨中...但我确实再次孵化重生,成为了全新的自我,血肉与灵魂都被改造为黑王的亲子,然后受封成为龙族的王者,作为对我的勇气和忠诚的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