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伸手揽过余栋问道。
“吃过了,哥,你吃没有,屋里还有一包方便面呢。”
余栋小心翼翼的问道。
余笙揽着余栋单薄的身材走进屋内,直接去了厨房。
锅碗刷的很干净。
没有蔬菜,更谈不上有肉。
冰箱也几乎是空的。
“你今晚吃的什么?”
余笙问道。
“就是,就是中午的剩饭。”
余栋说道。
“中午剩的什么饭?”
余笙接着问道。
“就是昨晚剩的稀饭。”
余栋说道。
余笙其实不想再问了,可还是没忍住。
“昨晚的稀饭,是不是昨天早上爸做的稀饭?”
余笙问道。
“嗯,爸走的时候,做了一大锅稀饭。”
余栋小心的回答。
“什么菜?”
“哥,我吃饭不挑食,不用菜就行。”
余笙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为什么这么好的孩子,没有摊上负责任的父母。
一锅稀饭,硬是让一个孩子吃了两天。
造孽啊!
“余栋,拿着书包,跟我一起走。”
余笙说道。
“哥,去哪里啊?是不是去医院看妈妈?”
余栋可怜兮兮的问道。
“这几天,先住我那里,等妈出院以后,你再回来,咱们不去医院。”
“嗯!”
余栋的脸上,顿时有了笑容。
虽然几年没见余笙,可是对余笙的喜欢和依赖是显而易见的。
要知道,余栋毕竟才是十二岁,他再懂事,也是一个孩子。
领着余栋,先去一个小饭店,炒了两个荤菜,又要了两碗米饭。
余栋咽着口水说道:“哥,我吃过饭了。”
余笙说道:“以后在哥面前,不要忍着,想吃什么,给哥说,哥给你买,快吃吧!”
余栋小心翼翼的夹了一块肉。
余笙端起盘子,把肉拨到余栋的碗里:“快吃吧,吃完回去睡觉。”
结果,坐在出租车上,余栋打了一路饱隔。
余笙租的房子虽然不大,多个小苦瓜,还是没有问题的。
就是屋子里有点乱。
天地良心,他也才是第二次来到这里。
栗娇虽然是余笙的女朋友,他们也仅限于拉拉手,以及余笙给她钱花。
栗娇的绿茶,段位也不过是初级而已,可是余笙就像是中了邪一样,一直认为栗娇对她是真心的,一直捧在自己的手心里。
也许,是因为从小缺少爱吧。
余笙小时候拼命讨好母亲,他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己不好,所以母亲才更爱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