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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天寒然后岁凋(十)(1 / 2)

三司会审,并不是简单的审问案犯。

所谓三司,在明朝指的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会同锦衣卫一同处案,也叫三法司。

是主管刑名的三司。

三司会审,审出的结果经过皇帝的批示,最终才能够决定处罚结果。

而处斩犯人,追捕逃犯这样的小事,各地府衙可以解决。

跨域缉拿,合剿贼寇这样的大事,可以由刑部会同大理寺便可以解决。

甚至跨两道的贼人,流窜的流寇,审查朝中要员,各道大员这样的事情,都能够由兵部会同都察院解决。

所以动用三司,审问的一般都是比上述事情都要严重更多的事情。

贪污受贿这种都够不上三司会审的秤!

比如上次动用三司,弄死的是刘瑾,给出的理由是造反,被活活剐了三千多刀才死。

而刘瑾何许人也呢?

皇帝近侍,掌印太监,站皇帝,内相。

看出来问题没有?

三司会审,皇帝批示,结果是刘瑾死了。

请问,皇帝真的有权力决定事情的结果吗?

有!

具体要看三司会审的力度。

三司会审是要看申请人的,因为这决定了三司涉及势力有多少,涉及范围有多广。

譬如斩杀刘瑾那一次,乃是杨一清,张永,杨廷和起头,文武两端全部奏请的三司会审。

涉及的势力范围几乎囊括整个大明天下所有的其他势力。

基本上可以这么说,斩刘瑾时的三法司除了皇帝本人不能宰,就没有宰不了的人。

因为那会的三法司可以代表朝堂上,所有臣子的共同意见。

皇帝本人,也不会去违抗这种整齐划一的声音。

日子还得过,闹的事情太大,皇帝无法摆平,自然也就下不了减轻处罚或者判回重审的决断。

还是那句话,臣子的声音齐了,就没什么做不了的事情。

而与刘瑾相比,陆斌还达不到那个满世皆敌的境界。

说实话, 陆斌也不太希望到达那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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