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汐颜,现在你都成名人了。”
“好羡慕啊!”
此时此刻。
作为当事人的洪汐颜。
回到家后就被闺蜜朋友约出来,期间少不了一顿羡慕和吹捧。
谁能想到啊!
身边的人一下子出名。
这才过个年的功夫而已。
其实洪汐颜也没想到走亲访友,就直接阴差阳错地出圈走红了。
“运气而已。”
除此之外。
即便最后失败了也捞点好处啥,有钱人随随便便漏一点都足够让普通人一辈子衣食无忧。
那就好比鲨鱼群里的血腥味。
漂亮的女神只跟漂亮的人玩。
“我就无能为力了。”
“看看那些大网红大主播啥的,背后都是有自己的团队和操手在帮忙运作。”
正常人谁顶得住!
有种感觉全世界都围着自己转,现在在闺蜜朋友们面前也算是装逼炫耀一把了。
更何况!
苏毅的确优秀。
“嗯。”
要是苏毅愿意的话可以成为很多大佬和国家的座上宾。
“汐颜,你要当网红和的话是不是要签约机构或者经纪公司之类,现在网红都需要团队运作。”
成了没有什么好处。
话题逐渐开始延伸。
“汐颜姐。”
在去苏毅家之前。
那可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很显然。
对于洪汐颜的计划打算。
不成则两边不讨好。
“那必须的。”
开始往后续发展上面讨论。
这样的大佬配得上任何人。
记得之前桂省的那个电瓶哥周某刚出狱的时候,立马就有人找上门来花千万想要签下他。
“表妹,你觉得呢?”
两个闺蜜朋友打趣道。
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把握住。
自然不会做这种介绍牵线事情。
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
然后自由职业生活。
“以后说不定能成为千万网红,到时候可不要忘记关照我们”
想来没有几个人能拒绝。
“对了。”
如果自己也出名的话就好了。
毕竟网络上一大堆追着吹捧夸,然后各各种女神爱你么么哒。
那样子就可以跟网红或者主播那样子轻轻松松搞个直播搞个带货。
以前老马靠着阿狸集团。
聊着聊着。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有钱人的朋友都是有钱人。
现在这个社会。
作为一个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