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暗夜红人要归隐,众人一片寂静。
自谋出路?在末世谈何容易?
被陆昂收编,更心有不甘!
“现在,局势已经非常明朗了,如果我们想生存下来,被收编是最好的选择,在末世,实力为王,陆昂有实力,敢一个独闯我们这里,我们却毫无办法……你们还在想什么?”
一个四十余岁年纪,穿着笔挺、外形精明干练的中年人,最后发出声音。
“我不同意!”
苟耀金咬牙切齿:“原来阴阳鸡就是陆昂啊,他杀了我儿子……”
嘭!
凌诗诗直接在后面开了黑枪。
“么的,被收编后,衣食无忧,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不比整天打打杀杀好么?”
“不就是参加劳动吗?”
“劳动怎么啦?劳动光荣!”
“能参与人类复兴计划,这么光荣的事,多少人求之不得。”
“这机会,也是城主好不容易争取来的。”
“失去这机会,你们以后就在荒野奔跑吧。”
凌诗诗一脚将苟耀金踢到一边:“城主为了我们,劳心劳苦,我们送城主一程吧,不论今后城主在什么地方,都是我们永远的城主,绝不会让她受委屈。”
唰唰唰……
教堂外面,所有装甲车和越野车的大灯一齐打开,几十道耀眼的光柱穿破黑暗,将前路照得雪亮。
“再见了,我的朋友们。”
暗夜红人褪去了铠甲,先是笑,笑着笑着,泪珠‘啪嗒啪嗒’掉落。
但她仍然在笑。
此刻,她恢复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女子,穿着荷色的长裙,梳着少女的长发,素面朝天,脸庞俏丽,有一双爱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