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处于春夏交换的时节,白天烈日当头,工业大时代还未来临,头顶的臭氧层不够厚,这紫外线格外强烈。
幸好队伍一直藏在树林里,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倒也不怕晒爆皮。
50人的队伍,一半负责警戒,另一半保持训练,第二天再换班,在树林里呆了几天,倒也不觉得无聊。
类似这样的时候他们经历过很多次了,大家早已习惯。
来到老金沟附近已经有四天了,孔老二成功打入金场,成为一名金夫的同时,每隔一天晚上,通过老谭向外传递情报。
通过孔老二这几天传来的情报,朱传仁发现金场比一年前的规模扩大了不少,这不仅仅体现在金夫数量上,还有清兵的规模。
孔老二初步观察,清兵人数在60多人,但不是人人都配枪,持枪的清兵只占三分之一。
除了清兵外,各个掌柜手下还有十来个兄弟,也就是说,不算土匪的话,整个金场的武装力量超过了100人。
妈了个巴子的,不好办啊!
这也是为什么朱传仁一早上便皱眉头的原因。
“三儿,吃点东西吧,吃完再想!”
朱传武掀开帐篷门帘,手里端着托盘,有酒有肉!
朱传仁微微颔首:
“放那吧,我等会儿再吃。”
“吃点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朱传仁叹了口气,接过托盘,用煎饼卷兔肉,就着大酱吃起来。
他属实没什么胃口,吃的也是没滋没味儿,勉强填饱肚子就是。
人呐,总是向往新奇的东西,探索未知几乎是本能。
吃不起肉的时候顿顿想肉,可现在顿顿吃肉,又觉得太腻人,偶尔想吃点青菜。
虽然山里的野菜不少,但也不敢乱吃,任务在即,要是吃坏了东西,拉的腿肚子转筋,那还打个屁仗,投降算了。
“三儿,别愁了,咱们又不是没打过少对多的仗。”朱传武劝慰道。
“那能一样吗,咱们之前打得都是土匪,没经过专业训练,枪都端不稳的家伙,现在咱们要面对的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士兵,他们有战术素养,枪法也有准头,不一样,绝对不一样!”
朱传仁还是很谨慎的,倘若冒进,他们绝对会死的很惨。
朱传武挠头:
“俺不懂,俺听你指挥就是。”
“嗯,派去打探土匪消息的兄弟回来了吗?”
“还没呢,估计快了,4天了,也该有信儿了。”
正说着呢,帐篷外有人喊道:
“报告,三少爷,狗剩回来了。”
朱传仁眼中闪过精光:
“让他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