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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保护伞(2 / 2)

孙兴华混道上的时候,一直吹嘘说自己犯过轮奸罪和谋杀罪,但是一天牢没坐就给放了。

倒也不是他吹牛逼,孙兴华刚步入社会的时候,跟几个游手好闲的兄弟用出台的名义骗来一个夜场小姑娘,几个人把这个小姑娘轮奸后又将她残忍杀害了。

那几年正值国家严打,事发后,法院判处主犯死刑,其余几名从犯也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只有孙兴华,因为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在少管所里面待了几天就出来了。

甚至,在未成年保护法的影响下,新闻里都没有出现过孙兴华的大名,只提到了从犯“孙某”。

从那以后,孙兴华的胆子就越来越大,传闻他搞过地下赌场,拉过皮条,甚至还在金三角混了两年,身边的小弟都知道他有句口头禅:“赚钱的生意都在刑法里写着。”

最后这些黑色收入都被他洗白成M2酒吧的盈利,在当地飞黄腾达,甚至摇身一变还成了当地的知名企业家,不少媒体还去采访他,邀请他去做访谈,大讲生意经和成功历程。

至此,孙兴华在兰陵的地界黑白通吃,一战成名。

而这一次孙兴华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为一年半前,他找了几个人当众轮奸、殴打两个小姑娘,最终导致一死一伤,社会影响极度恶劣。

本来这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操作,孙兴华居然从死刑变成了死缓。

死缓,就意味着还能活。只要缓刑期内不再犯案,就会转为无期。然后在服刑期间表现好点,立个功什么的,无期变二十年有期也不是不可能,他今年才三十二岁,二十年后也才五十多岁,而且这中间说不好再减刑了呢?

从死刑变成死缓,这可比小虎的十年变两三年不知道困难了多少倍,这不仅意味着要推翻原本的案子进行重审,而且这期间牵扯的部门、人员众多,一般人难以触及。

由此看来,这个孙兴华的背后应该有个相当了不起的保护伞。

我问疤哥:“你查到这个孙兴华背后的保护伞是谁了吗?”

疤哥说:“整个兰陵市都知道,孙兴华的保护伞就是他爹妈。”

为了小虎,我决定去会会这个孙兴华的爹妈。

M2酒吧坐落在沂蒙路的最中央,占地超过一千平,总共四层楼,包揽了吃喝玩乐外加洗浴一条龙,是兰陵最繁华的酒吧,最低消费都得两千块。

但是自打孙兴华被抓进监狱之后,M2酒吧的生意就一落千丈了,甚至还在不久前贴出了招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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