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房上上面的天空,也似乎承受不住某种神秘的力量一般沉落下来。
一直都在咕嘟直冒的血液,这时由冒变成喷。
喷血?看着喷出尺多高的血液,我们都吓得傻了眼。照此速度,也许要不了多久,这里的天井就会被淹没。
“虎哥,这血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复活了。”应着毛子的话声,虎子看到一个细若米粒大小的虫子在血液中昂起了头来。
有虫!当虎子证实了毛子的说法,急忙叫毛子和胖子上到台阶走廊上去。等他们站到了走廊上,觉得脚上奇痒难受,低下头去看,立刻骇得尖叫起来。
脚上,刚才被血淹没的部位,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虫子。
这虫子大若米粒,通体赤红,有一根尖长的吸管,专吸人血,恍眼看去,有些像尖嘴蚊。但毛子和胖子知道,这不是蚊子,这是一种怪虫。
用手去拍,拍不死。用刀刮之,除非连皮带肉一起刮下来,否则根本就刮不落。毛子和胖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仍未把脚上的虫子刮下来,站在枯井旁的虎子,却依旧没事一般。毛子和胖子跟了虎子也有好几年了,但他们两个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人,这些该死的虫子就祸害虎子呢?
就在他俩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备胎蹲到了毛子面前,两眼定定地打量着他脚上的虫子,道:“老高,你带火没?”
“有火,你拿火干什么?”
“烧虫子。”
“烧虫子?”直到此时,我才看到毛子和胖子脚上密密麻麻的虫子,一时骇得头皮发麻,不知该如何是好,“这虫子——”
“只要是虫子,都怕火。”备胎说着,就点燃了一团几块干柴,待火苗烧起来了,就拿去烧那些虫子。开始的时候,毛子和胖子都怕被火烧伤。备胎一个赏了他们一巴掌,同时说道:“如果你们不想残废或是为成一具可怜的骷髅,就配合我让我烧死它们,否则它们就会把你们吃得只背背剩下一副骨架。”
想想都恐怖。
我退到了一边。看到那些虫子,我的身体就会不自禁的惊挛。备胎虽是女人,但她好像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做,我相当佩服她的勇气与胆气。
当火烧到那虫子身上的时候,便噼里叭哪的爆裂开来,像是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煞是热闹。那些爆裂开的虫子,都会在半空中化成一团血水,然后又回落到天井的血水中。
所幸处理得及时,毛子和胖子的脚才算保住了,才晚一会儿,那些虫子就钻到他们的血管里去了,一旦它闪钻进血管里,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活他们了。
因为这种虫有种极为怪异的名字,叫血骷。
血骷?当我听到这个名称的时候,两只眼睛都不由瞪大了。因为这血骷,并不是一般东西变的,乃是人死后,遗留在人身上的虫子变的,这种虫子一旦深入各繁衍开来,很快就会占据它们大量的空间,遇到什么就吃什么,当然,活人才是它们的最爱。
要是备胎处理得再晚一点,毛子和胖子就得把命在这里了。看着血肉模糊的脚,毛子和胖子骇得双退不住的打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