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待所办理入住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五点四十。
卫诗云回房间收拾了一下,才去了国营饭店吃饭。
如今市场还没有开放,能去吃饭的地,就只有国营饭店了。
好的一点是,国营饭店的厨师都是大厨。
虽然,做出来的菜色没什么新花样,但味道确实是一流的。
卫诗云去的时候正好赶上饭点,排了半小时的队才到她。
这次换了新的菜色,点了一份糖醋鱼,一份炒土豆丝,再一碗米饭就齐活了。
吃完饭,卫诗云就去街上溜达。
七点多的北城,天色早已暗沉下来,路上的行人都是脚步匆匆。
唯有一点,哪怕再忙碌,身上都透露出一份朝气,那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看到这样的一幕,卫诗云就觉得,这个年代能成为每个人的心之所向,不是没有道理。
走了十来分钟,觉得没什么看头,卫诗云就打算回招待所休息。
刚路过一小片街道,就听见里面有拳打脚踢的声音。
卫诗云是想直接离开的,但一声熟悉的声调,阻止了她的脚步。
“你们就算打死我也没用。”
“咳咳...我身上的钱都被你们拿走了,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蜷缩在地上的身影,抱着头忍不住呻吟。
真是见鬼了,往常他都是走大路回家,今天就想走个捷径,哪知道就碰到了这几个小混混。
面对地上男人的痛呼,周边的小混混不屑的‘呸’了几声,对手里的收获颇为不满。
地上这小子,他们兄弟可是跟踪好几天了。
先不说穿的人模人样,就是那脚上的小皮鞋,都擦得层光瓦亮。
就这条件,说身上没钱,他们兄弟能信?
“别跟他废话。”
“身上没钱是吧,那行,哥几个上去搜身。”
“先不说外面这件西装,就是脚上的皮鞋,腕上的手表,哪一样不是值钱的货色。”
听出带头大哥的意思,小弟们蜂拥而上,开始扒地上那人的衣服。
大哥说的对啊,就这西装,就这小皮鞋,拿去黑市就能卖不少钱了。
就算是别人穿过的二手货,想买的人也是一大把。
随着围过来的人动手动脚,抱头蜷缩在地上的男人,奋力护着身上的衣服。
“我告诉你们,可别太过分。”
“抢钱就算了,扒我衣服就有点丧心病狂了。”
“我叔可是报社的主任,你们要再不停手,我就让你们上报纸,让所有人都看看你们的真容!”
没错,被按在地上抢劫的人,就是报社于主任的侄子于国顺。
今天难得看上一个姑娘,但他叔说那人是军嫂,破坏军婚是会被抓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