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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秋税(1 / 2)

陈志上奏给隆庆帝的奏折中,先是告诉了隆庆帝,国库现在的金银已经大半被铸币厂熔铸成了钱币,变法已经是正式的走上了开始。

接着陈志告诉隆庆帝,已经七月了,北方种植小麦等作物已经开始要秋收了,询问隆庆帝,你的粮仓是否已经建成。

是否能投入使用了。

这件事隆庆帝交给了李芳去执行,且分别要求在县府设置大小仓,最后汇总入京师的太仓。

而李芳没有辜负隆庆帝和朱翊釴的期望,已经在北直隶各县各府督造了大小不一的粮仓,就等着这变法之后的第一次民间主动卖粮。

为此,朱翊釴按照往年北直隶征缴的税赋额度,紧急命铸币厂多铸造了一万圆的备用银币,为的就是防止突然被清丈出的田地卖粮而粮仓无钱可出。

大明的田税分为官田和民田,而民田又区分为一等田,二等田,三等田,其中还有重租田,以及没官田。

按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田税,官田每亩收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三升三合五勺,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

没官田则收一斗二升。

草塌地收三合一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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