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小说>旧五代史品读> 第39章 庄宗李存勖(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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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庄宗李存勖(三十九)(2 / 2)

己酉日,李存勖任命太子少保李琪为刑部尚书。这一任命体现了李存勖对李琪的信任和赏识,也彰显了后唐王朝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和推进。庚戌日,幽州上奏称契丹侵犯新城。李存勖得知此事后,立即下诏激励各军将校奋勇杀敌,保卫边疆。他赐予自检校司空以下的将校“叶谋定乱匡国功臣”的称号;赐予自检校仆射、尚书、常侍及谏议大夫“忠果拱卫功臣”的称号;初次带有宪衔的赐予“忠烈功臣”的称号;节级长行赐予“扈跸功臣”的称号。这些称号不仅体现了李存勖对将士们的褒奖和激励,也彰显了后唐王朝的尚武精神和爱国情怀。

中书门下在此日又向李存勖上奏了一则关于州县官考满后的管理建议。他们提出,州县官在任考满后,即应按照规定格式申报吏部,本道不得差遣代理官员替代正官。这一建议旨在规范州县官的管理和任用制度,确保官员的合法权益和职责得到保障。李存勖在审阅了这份建议后,同意了中书门下的提议,并下令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五代会要》记载,同光二年中书门下还奏称了关于刺史、县令的政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他们提出,对于政绩特别优异、为众所知的刺史、县令;或招复户口、能增加赋税的;或辨雪冤狱、能拯救人命的;或去除积弊、设立有利于世的新规、对时政有益、为众所推崇的,即应由本处逐件分明上报,以便议定奖擢。对于在任贪婪猥琐、残害百姓、公事不治、为政怠惰的官员,也应加以惩罚。同时,他们还提出了州县官任满三考后的管理建议。李存勖在审阅了这些建议后,都表示同意,并下令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有关部门在此日也向李存勖上奏了一则关于李存勖接受册封徽号的仪式安排。他们提出,李存勖四月一日在文明殿接受册封徽号时,应穿衮冕服,御殿前一天,在内殿散斋。这一建议旨在确保册封仪式的庄重和肃穆,彰显李存勖的尊贵地位。李存勖在审阅了这份建议后,表示同意,并下令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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