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历史小说>旧五代史品读> 第8章 明宗李嗣源(八)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8章 明宗李嗣源(八)(2 / 2)

己亥日(十三日),李嗣源命令石敬瑭暂任陕州兵马留后,皇子李从珂暂任河南府兵马留后。他希望这些人能够坚守岗位,为国家的安宁和百姓的幸福而尽职尽责。

庚子日(十四日),淮南杨溥进献新茶。李嗣源欣然接受,并任命暂任汴州军州事的孔循为枢密副使,陈州刺史刘仲殷为邓州留后,郑州防御使王思同为同州留后。他希望通过这些任命,能够进一步加强国家的统治力量和稳定局势。

随后,李嗣源又下敕说:“租庸使孔谦,滥受委托,独掌重权。侵剥万端,奸欺百变。致使百姓陷入困境,军士饥寒交迫。成为天下的疮痍,极尽人间的疲弊。详察众状,侧听舆论,难以私自降下黜免的文书,应当正法诛杀。应削夺其身上的官爵,按军令处分。虽然犯了众怒,但特此赦免他全家,所有田宅,一并籍没。”他的敕令既体现了对贪腐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又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和维护。当天,孔谦被诛杀,租庸使的名额也被停止。李嗣源将盐铁、户部、度支三司重新设立,并委托宰相豆卢革专管。

中书门下向朝廷上书说:“我们请求废除各道的盐运使、内勾司、租庸院的大程官,同时释放被束缚的猪羊柴炭户,让他们恢复自由。对于丈量田地的竿尺,我们建议统一按照朱梁时期的制度来执行,并委托节度使、刺史负责向三司报告,不再另外派遣人员去检量。原先由租庸院管辖的州使公廨钱物,现在应按照原数目归还给州府,州府不得再向百姓额外摊派费用。

关于百姓应分得的蚕盐,我们建议每年只在二月内发放一次,并按照夏税的期限来收取钱款。对于夏秋两季的苗税,除了原先规定的石斗及地头钱外,不得再额外摊派其他费用。对于之前因赦免而免除的欠税,以及租庸使违反规定征收的税款,我们建议一并免除。

现在,我们希望朝廷能够将此决定告知河南府及各道,并督促他们按照此规定执行。”李嗣源听取了他们的请求,并答应了。当天,宋州节度使元行钦被诛杀。壬寅日(十六日),朝廷任命枢密副使孔循为枢密使。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