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尸堆成山,连绵不绝。
脚下随处可见断臂残腿,腥臭的血积成血泊,掉出来的内脏组成烂泥池,一脚踩进去,直埋到膝盖。
厮杀了一天一夜,玉琅精疲力尽,手腕挥剑时都在发颤,人类终究有体力极限,不适合持久战。
沈烨身为厉鬼,只要有怨气就不会感觉疲惫,情况要比玉琅好很多,但也是血污泥泞,狼狈不堪。
一人一鬼满身污血,泡在“烂泥池”里应付前仆后继的冤鬼。
恶臭熏得人嗅觉失灵,脚下黏糊糊的触感十分恶心,玉琅脚下打滑,呲溜滑进烂泥池,在脖子埋进去之前,沈烨就先把他捞了出来。
“谢谢。”玉琅甩开身上的内脏,被恶心得脸色煞白。
“快杀完了。”沈烨往前爬,双臂推开挤过来的腐烂器官,“那只鬼想用这些喽啰消耗我们。”
玉琅艰难跟上,气喘不匀:“他成功了。”
一座城的人尸怨魂,一天一夜的厮杀,让玉琅手脚无力,眼前发黑,随时都能晕倒。
沈烨回头,嫌弃而吝啬地瞥了他一眼,有种不情不愿的感觉,好像守财奴要大出血的肉痛表情。
这什么眼神?玉琅不明所以。
沈烨从怀里掏出最后一团生机,冷冰冰道:“给。”
见玉琅愣神不收,沈烨心里微松,立马要收回去:“不要就……”
“谁说我不要?”玉琅面无表情地抢过来,放到鼻下狂吸,“这么珍贵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要。”
不想看自己辛辛苦苦找的续命药被玉琅糟蹋,沈烨闷头往前爬,把人抛在身后。
生机能吊活死人的命,更能延年益寿,一个疲惫无力的毛病分分钟就治好。
玉琅跟吃了十全大补丸一样,瞬间精力充沛,面色红润,很快就追上了沈烨。
“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鬼,怪不得你的伴侣那么疼你。”玉琅赞不绝口,“虽然人鬼殊途,但你是厉鬼,他是活死人,也算门当户对。”
沈烨忽视“心地善良”这种恶心词,光听进去一个“门当户对”。
他微微颔首,矜持道:“说的不错。”
他,和许随,门当户对!
攀爬半个小时,沈烨先行登顶,他单膝跪在尸山之巅,眼神射向远方某道身影,脸色逐渐阴沉。
玉琅脚踩着一个尸体的头,手抓着另一个尸体的腿,身手灵活地攀上尸山顶峰。
他站在沈烨身后,也看到了那道身影。
百年前死去的沈氏人,他遥遥站在尸山的尽头,站在城池的中央,穿着一身沾血的雪白长袍,气质脱俗,手中捏着一柄扇子,面如冠玉,眉宇俊朗,正面带微笑地看着两人。
玉琅神色冰冷:“这就是领域主人?”
“出来了。”骨骼咔嚓轻响,沈烨僵硬地站起身,他不敢掉以轻心,立刻现出死前残虐的原形,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刻在身上,让他暴虐又凶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