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上次金胜打的温小柔的官司,所用的方法差不多。
金胜当时是靠辅证来进行“惯性推定”。
而港岛,会引用相似的判罚案例。
“先说哈...普通法我不太熟,但是如果我作为辩方,也就是被告方,我会提出反驳的理由。”
“你们可以适当的作为参考。”
这也是金胜故意为之,就算要照顾,肯定也得隐晦一点。
实习生们听到后,都眼睛一亮,迅速的拿出了小本本准备记录。
“第一,原告方知不知道,投资网上的百家乐网站,本身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哪怕这个网站是假的,是诈骗犯B为了向原告方进行诈骗所设计的一个骗局。”
“但是,原告方在明明知道投资赌博网站违法的情况下,却还是受到了高回报的诱惑,从而进行投资。”
“请问,这一点,你们怎么解释。”
“第二,原告方是基于怎么样的情况下,才由此来推定我方收到的这笔款项,就是你方转给B的呢?”
“推定信托,不当得利、还是知情收受。法律依据呢?”
“第三,被告方跟原告方一样,同属于受害者,但是,被告方是基于相信朋友,借出的这笔款项。”
“至于原告方,是基于高额回报的诱惑下,才会上当受骗。”
“两者的本意,并不相同。”
基本上,实习生们只要反驳了金胜说的这三个观点,也就差不多OK了。
再说,普通法,更多的还是基于已经存在的判罚案例来作为重要参照物,跟国内还是有点不一样的。
金胜能提醒这么多,已经相当可以了。
要是再多说几句,就违背了课题本身的意义。
毕竟是模拟法庭,又不是真实的。
在法庭上进行陈述的时间,肯定会有限制。
金胜注意到,实习生们除了极个别的还一脸茫然,大部分看上去都已经若有所思的样子了。
“好了,你们继续研究吧!我也该去忙自己的事了。”
“谢谢师兄....”
“谢谢金律。”
“............”
金胜出了会议室后,直接朝着茶水间走去。
准备点个外卖,慢慢的研究一下现有的证据,看看上了法庭要怎么打。
处理一件刑事案子,除了要找到有利己方的证据之外,还要找到控方在程序上、证据上的漏洞。
就比如,控方是一张密不透风的布,辩方则是需要变成一根针,在布上面扎开一个口子,然后慢慢的扩大。
只要这张布合不拢了,那么就成功了。
眼下江添越那边,苏瑾跟凌逸寒两人的调查报告还没有拿过来,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新的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