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白亿荣的案子,怎么说都可以,反正都有法律依据。
学外语的陈清泉院长曾经说过,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法官手里。
这时候,张琴收起了手机点点头道:“好的,我马上去办。”
说完后,就起身出了办公室。
施磊也跟了出去,剩下王宇豪还看着金胜。
“金律,魏大勇的案子,我把监控都看完了,除了案发前后几天,其它没有什么发现。”
“那你觉得,这个案子有没有疑点。”
金胜的问话,也带着点考教的意味。
“我觉得,警方给出的案情经过,是有瑕疵的。”
“至少在卷宗里没有注明,死者为什么会带着30万的现金到案发现场。”
“还有一点,魏大勇为什么会把凶器给丢弃在原地。”
“另外在做的笔录中,既然都已经招了钱在那里,那么为什么不把其它的物品也招出来呢?”
王宇豪能来找金胜谈这个案子,肯定也是做了不少功课的。
说的这几个点,还是比较关键的。
不过光凭这样还是不够的。
既然教了,金胜也不藏私,直接回答:“如果我是公诉人,对你的几个问题,我会这样回答。”
“死者取了30万,可能是由于她的职业,经常会去跑新闻,购买一些素材之类的。”
“一般都会使用现金,所以一次性多取点,很正常。”
“这次过来,也是想要找找拆迁的什么新闻。”
“在小路上碰到了魏大勇,跟他买消息的时候,不小心露了财,这才引来了杀身之祸。”
“至于凶器为什么丢在原地,可能是魏大勇当时眼里只有钱,杀完人后急着去拿钱,就随手丢在了旁边。”
“最后跑路的时候忘记了。”
“至于其它物品在哪里,这个不得问被告人吗?”
“他不配合,不说,警方总不能刑讯逼供吧!”
“万一,他抱着侥幸心理呢?”
“认为不招出来,警方就拿他没办法。”
“至于那笔30万,魏大勇为什么会招出来,那就更容易解释了。”
“就说警方给他看过,他自己鬼鬼祟祟的样子已经被监控给拍到了,最后肯定会去他家里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