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基本上第一时间都会在网上看到。”
“类似眼下这个案子,救护车被挡住或者消防通道被挡住了之类的新闻,大家或多或少的应该都看到过。”
“造成的后果,大多都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有很多令人惋惜的遗憾。”
“这些可以避免吗?”
“在我看来,是完全可以的。”
“可现实往往就有那么一小撮人,我行我素,丝毫不会顾忌这些事。”
“他们会想着大不了受点处罚,无所谓。甚至很多都不一定会受到处罚。”
“因为他们觉得,反正又不是自己引起的,关自己什么事。”
“在这里,我想请大家扪心自问一句,万一哪天有同样事情轮到你头上呢?”
“你会不会气愤,会不会谴责,会不会无助。”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我们谁都无法预料明天会怎样?”
“如果大家从自身做起,会不会能让这样的意外,以后永远都不会发生呢?”
“俗话不是说过嘛,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就是这么个道理。”
这一番话,听得记者小姐姐直点头。
就连旁边举着摄影机的小哥,也晃了一下镜头,表示很有道理。
好几个不知不觉被吸引过来的,同样非常赞同。
倒是不远处的卢晨,看向金胜的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他估计猜到了金胜现在说这番话的用意。
一旦造成舆论压力过大,被合议庭的法官注意到,那结果就悬了。
反倒是那个中年人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还是同一阵营的靠谱,知道帮忙打辅助。
这时候,金胜也继续说道:“在这里,我也想向大家普个法。”
“很多驾驶员朋友应该都知道,在驾驶证考试的科目一中就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救护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
“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并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救护车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到达目的地,为病患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
“然而,当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则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并且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这个条例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当你听到“乌拉乌拉”的声音,或者看到红蓝灯光一闪一闪快速行驶过来的时候,你需要主动去避开它,让它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