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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一套(1 / 2)

就算有条件,项海澜也不准备独领风骚,做出加拿大鹅那种版型的羽绒服,何况现在也没有高科技压胶面料。

守时代规矩是第一要务。

考虑到现在仿军装的流行,她给金熠设计的羽绒服套装,用的是空军防风夹克版型。

短款,翻领,没有风帽。

做军装样式,如果领子上镶动物皮毛就不够简朴了,商店有卖军大衣上那种假毛领子,项海澜买了一小截给领子做装饰。

收襟设计是关键,既防风保暖,在衣襟收紧时,羽绒的膨胀效果也能增加后背的宽度。

上身收襟,下身的裤腿,项海澜也上了四道松紧带,再也不用担心灌雪的问题。

衣服没缝纽扣,用的是拉链。

拉链一拉,出门走起。

整个人裹在简洁利落的蓝色涤纶布羽绒套装里,短款上衣更加凸显小金的大长腿,摆起手臂起势时,整个人像蓄势待发的猎豹,英姿飒爽。

在团部的小街上,制造出百分之两百的回头率。

“那人是谁?穿的夹克怪好看的。”

“我表哥是空军,那位同志衣服灌风,鼓起的后背跟空军夹克一模一样。”

“是不是邻村当兵的回来探亲了?”

“不是,他的套装应该是仿制的。”

“看惯了仿制的绿军装,再看蓝色空军装真稀奇,关键还是棉的。欸?不对啊,他的棉服都能鼓风了,看着特别轻巧,不像是棉花做的,里面填的什么?不会是乌拉草吧?”

“去你的吧,节气都到大寒了,敢穿乌拉草棉袄出来滑冰,等着变冰雕吧。”

“我去供销社买糖时,听红旗大队的人说,他们队长家闺女收鹅绒和鸭绒,我老家就有人拿鹅绒做小褥子,防潮还保暖。哦,想起来了!滑冰那个是金熠,他当了红旗大队长家上门女婿,运气真好啊,怎么就没有支书和队长家女儿看上我,我也想当上门女婿。”

“你哪是想当上门女婿,你就是看上了人家的棉袄,喜欢就去做呗。”

知青们年轻,接受新事物快。

比团部知青行动还快的是大队的知青。

陈正道和陆远结伴过来,逼着金熠把衣服脱了,两人轮流试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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