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家大事件(三)
1998年7月4日至9日,江西、湖北、湖南三省的防汛抗洪工作迎来了严峻考验。
1998年7月9日,经过中央的批准,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在北京召开了大型企业领导人参加的工委工作会议,标志着中央对大型企业管理工作的新篇章。
1998年7月10日,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关于禁止出售国有小企业成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国有小企业的改制。通知强调,出售绝不应成为国有小企业改制的唯一形式。
1998年7月13日至15日,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为了适应反走私斗争的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现行缉私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改革措施包括:组建国家缉私警察队伍,专司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职能;以海关为主,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缉私,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由海关统一处理;改革现行缉私罚没收支管理办法,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
1998年7月17日至19日,学习理论工作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上强调,高举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这是党的十五大的主题,也是全党各项工作的主题,也是兴起理论学习新高潮的主题。
1998年7月21日至22日,人民解放军四总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会上宣布,中央决定,军队和武警部队对所属单位办的各种经营性公司要认真进行清理,今后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地方各政法部门对所属单位办的各种经营性公司也要认真进行清理,今后也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