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情不愿一桌大菜,两岳婿只知饮酒,不知言语。待酒至半酣,菜至五味,刘来福却好像是失手一般将这金边鸟笼给揭开了笼门。
“啾啾。”
一阵急啼,那极品金丝画眉早已立在了高高的梁柱之上。
“啊!”
一声大叫,刘来福都还未可惜,这吴喜善却是先可惜了起来。
“江湖之大,这鸟儿早该回到蓝天。”
“呵呵,这可是白花花的三百两啊!”
“倘若他欲离去,三千两、三万两,三十万两又如何?”
“哼,口是心非。既然不愿它走,为何又让它走?”
“他欲走,虽留身而不能留心。鹰之展翅,翱翔九天。倘若雄鹰不展双翅,那他又怎么能叫做是雄鹰呢。”
“你倒是心宽,以后常来我这酒楼吧,老夫年岁也差不多了,这酒楼的打理,也需要个帮手。”
“嘿嘿,昨日我已将那宅子里所有的财物都押在了当铺,家丁也全部遣散,小婿我连铺盖都准备好了,敢问老岳大人,那天字第一号可还算数?”
“哼,你个浑儿。纵使是这酒楼易名,那天字第一号也将一切照旧!”
早春初露,一切都是崭新的模样,今年的春天不仅来得早,而且还格外的暖和。倘若那一年的春天也是如此暖和的话,也许自己的母亲就不会那么早的离开了自己,也许现在也不会是这样……
走在前进的小路之上,此刻张小宁的心情也正如这小路一般,崎岖,泥泞不堪。
从未想过江湖会是这个样子,青山绿水云空浩,鸟语花香不见人。走在这小道之中,双目失空,不知前路何方。腹中碌碌,不知已饥渴了多久。人活着就会饿,饿了就需要吃饭。这是天理,也是定理。然而摸了摸胸怀,那里面就只静静的躺着一锭有着特殊意义的白银和一封意义重大的书信。
离开刘府之前,张小宁走得匆忙,好像是害怕走慢了别人就会把他留住,所以这才忙得不仅没有带上银两,甚至连他师父孙国风留给他的火云刀也供在了刘府。也许他并不是有意忘记,而是他根本就没有刀法方面的天赋,所以尽管这些年来这么努力,对那“火云狂刀”也没有多少的精进。不仅如此,他出门时甚至只带了这一身衣裳。
仰头望着迷茫的四野,这土地上虽然绿意盎然,却总感觉没有一丝的生机。浑浑噩噩的移动着僵硬的脚步,转过山头来时,终于天见可怜般的见到了一座小破庙。
那是怎样的荒芜,然而疲惫的心却不再容许这人另寻佳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