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伸到腰间,在手枪上游离了一会。眼神中有期盼、渴望与悲伤。
很多时候,他睡不着,就会对自己开枪。他看过一本书说,“如果拥有相同的经历,就能与朋友感受相同的情绪,比如看朋友看过的书,看朋友看过的电影,去朋友去过的游乐园。这样的共情感能有助于友情升温。”
霖光明白了——他只要像当初他伤害路维斯那样,对自己开枪,他就能感知到与路维斯相似的情绪了。
但他仍然感到不解。
对自己开枪后,他感受到的却只有痛苦。疑惑与错乱充斥着他的内心,像是一个跑错了模拟的程序,无论尝试理解多少次,他始终得不到一个正确的结果。
“为什么。”他低声说了一句。
没有人回答他,室内极为安静。
突然,窗外传来一阵小孩子的吵闹声,霖光蹙起眉。
在这二十几年漫长的旅行中,他收留了许多濒临饿死的小孩子,把他们养在了自己家旁边的别墅里。他不是好心,只是为了做一些能博朋友好感的事。
“吵死了!”
他推开窗户,朝着下方冷喝。
下方,一群正在玩老鹰抓小鸡的孩子们抬起头。他们看到霖光并不害怕,只是高声道:
“大哥哥!一起下来玩吧!”
“大哥哥,今天有鸡肉吗?我好喜欢那个味道!”
他们不知道霖光以前做过什么事,只知道他收留了他们,所以他们不会害怕他。
“别吵!不然杀了你们!”霖光的脸上浮现出煞气,他的手指“咔咔”作响,血光在他的瞳孔中若隐若现。若是换在几十年前,他能吓趴一整座城的居民。
但这群单纯的小孩子,却哈哈大笑,没一个人害怕。
“大哥哥,你都这样威胁我们多少次啦!没一次真的!”
“我想吃果酱面包……”
没有孩子害怕他。
因为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做过什么,所以孩子们不害怕。
霖光深吸了一口气,“嘭”地一下关上了窗。他准备去附近的废弃城市看看,有没有可用的资源。
路过满是画像的一楼厅堂,他伸手,像对待珍宝般,擦拭了一下金黄相框边的灰尘,手指在色彩绮丽的水粉画上摩擦了片刻。
他这二十年来画了许多张画,都被他珍藏在了这里。每当站在这里,他都会感到心绪宁静。
他推开门,离开了这间艺术殿堂般的大厅。
“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