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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暖阳像一层薄薄的金纱,懒洋洋地铺在通往表叔家的乡间小路上。沈伊沐一家三口坐在爸爸沈建明开的面包车里,车轮碾过干枯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仿佛是这场乡村盛宴的前奏。
“你表叔这回可真是下了血本,”沈建明一边稳稳地打着方向盘,一边透过后视镜对妻女说,“一辆三万块的吉普车,说买就买,就是为了拉东西方便,尤其是今天这头猪。”
陆生坐在副驾,手里提着一篮子自家做的点心,笑着说:“可不是嘛,人家现在日子过得红火。听说这猪养了快一年,黑毛土猪,肉香得很。今天可有口福了。”
沈伊沐坐在后排,透过车窗看着外面飞速倒退的田野和村庄,心里充满了期待。她喜欢这种亲戚间热热闹闹的聚会,喜欢那种不加修饰的、发自内心的喜悦。城里的饭局总是带着几分客套和目的,而乡下的宴席,纯粹就是为了分享快乐。
车子拐过一个弯,远远地就看到了表叔家那座崭新的二层小楼。楼前的水泥地上,已经停了好几辆摩托车和电动车,最显眼的,就是那辆墨绿色的吉普车。它看起来有些笨拙,车身线条粗犷,却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车还没停稳,沈伊沐就听到了一阵嘈杂的人声和猪的嚎叫声。她赶紧跳下车,循声望去。只见院子的一角,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正围着一头硕大的黑毛猪。那猪似乎也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正拼命地挣扎,发出震耳欲聋的嘶吼。
“建明,你们可算来了!”一个洪亮的声音传来。沈伊沐回头,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正大步流星地朝他们走来,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正是表叔。他今天穿了一件崭新的夹克,显得精神抖擞。
“表叔,恭喜恭喜啊!”沈建明迎上去,用力地拍了拍表叔的肩膀,“新车就是气派!”
“嗨,就是个拉货的工具。”表叔嘴上谦虚着,眼神里的得意却藏不住,“快进屋,你表婶和几个姐妹正在厨房里忙活呢。你们先喝杯茶,一会儿就好戏开场了。”
他们刚走进院子,杀猪的“重头戏”就进入了高潮。只见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屠夫,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眼神专注。在几个男人的合力压制下,那头猪的嚎叫声渐渐微弱下去。整个过程迅速而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沈伊沐有些不敢看,但又忍不住从指缝里偷瞄。这是一种原始而震撼的生命仪式,带着一丝血腥,却又充满了对丰收的敬畏。
“好了,利索!”老屠夫长舒一口气,用围裙擦了擦手上的血迹。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叫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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