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你这种徒弟我可教不来。”
“做事啦。”
没人再说话,一年之内在大街上打人十几次,现在还能穿着这身皮,说明这小子有点本事,教不了。
陈家驹暗暗心惊,这是个汽油桶一点就炸呀,莫名的有点可怜彭文山,带着这种人做事,肯定会被长官骂死。
马军的笑容凝滞了。
马军属于性子火爆的人,不能把他放出去单干,得放在身边看着,就算让他出去做事,也得派人跟着。
彭文山心里有了计较,就不再管他,继续研究棋谱。
晚上。
常满第一次被彭文山带去见朋友,心里有点激动,感觉彭文山对她的认可更多了一些。
从刚才就开始挑选衣服,半个多小时了,还没决定下来。
“文山,我穿这件衣服怎么样?”
那是一件女士晚礼服,老妈陈秀兰给她买的,阿满试衣服的时候穿过一次,从那以后一直当宝贝收起来。
“不错,不过太正式了,不适合去朋友家里做客。”
常满点点头,脱掉衣服小心地挂起来。
窈窕身影穿着内衣,脚下踩着高跟鞋,一会儿弯腰一会儿俯身,把彭文山整的气血不断下涌。
“没了,最后一件了。”阿满有些沮丧。
“阿满,你不要想着你穿什么衣服更好看,你想想陈家驹的女友在家里会穿什么?”彭文山提点她。
“当然是休闲一点的,运动衣,牛仔衣。”
“那你也这么穿,别抢主人的风头。”
看完穿衣表演秀,彭文山带着身穿运动衣的阿满出门。
坐在车里,常满埋怨道:“你回家的时候我穿的就是运动衣,你说穿的太随便了,让我去换衣服,结果换来换去还是这一件。”
“你是不是故意的?”
“当然不是,你不换我怎么知道哪一件更合适。”彭文山憋笑。
开门的是阿美,陈家驹的女朋友。
阿美的眼睛小,颧骨突出,乍一看跟美人无关,但彭文山看的出来,她的美长在骨头上,是一种骨相美。
阿美的美在气质,常满的美在容貌,两人不是一个类型。
陈家驹听到动静,从厨房里走出来欢迎两人,胸前还挂着围裙,手里端着碗正在打鸡蛋。
“家驹,没想到你还是一个食神。”彭文山打趣道。
“如果没有这手厨艺,我怎么找阿美做女友啊。”陈家驹对自己的厨艺很自信,得意地挑了挑眉毛。
阿美翻了一个白眼,接过常满递过去的礼物,把她让到沙发上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