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送走梁辰,魏晓雅的日子又回到了之前,忙案子的时间现在又恢复成给侄子师柯宇补课。
看起来像是空了下来,实际魏晓雅的忙碌分毫不减,她的学习时间依旧不够,每天都在透支着自己的精力,每天都在担心复习不完,每天的心都焦躁不安。
自从魏晓雅上次毫不留情给大姑难堪,对方之后都是晚上趁着魏晓雅复习的时候来家里面。大姑最近也相对比较低调,没有如同上次那样发疯的举动,魏晓雅便当做看不见。
但是她却也因为上次和大姑吵架的事情,在大姑以“雅雅是好孩子是好心的”等等这种看起来仿佛是好字眼的口号下,跟家里众亲戚宣讲了个遍,而个中理解和评价自然没什么有利于魏晓雅的话。
八月中旬左右,正是收获花椒的季节,村里面每户都至少有十几棵花椒树,魏晓雅在家自然不能干坐着,忙完该做的,也要跟着去地里摘花椒。
真真是放下簸箕拿起扫帚,前脚坐下后脚便该起来干活的节奏。
就在这样的日子里,魏晓雅迎来了开庭日,村里涉案的相关当事人有一个算一个怀着紧张的心情拿上身份证前去旁听。
邓峰和郑凯以律师身份代理涉案村民出庭并做辩护,魏晓雅以当事人近亲属的身份同为代理人一同出席。经过协商,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在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杨景元及其辩护人所谓的自己并非故意拖欠工资等并无主观恶意的说辞,邓峰发表反对意见,并就杨景元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其擅自处置农民工工资,以谋取利益等的犯罪事实和主观故意,做出清晰阐述,同时特别强调杨景元事发之后毫无悔改之意,甚至选择连夜潜逃以躲避自己的责任的恶劣行为,具备主观故意。
整个过程邓峰和郑凯配合默契,材料准备充分,每逢争议焦点总能以压倒性优势给予漂亮的反击。
到庭审最后,由双方当事人做最后的发言,魏晓雅以当事人的身份做了陈述。
她说:
“农村本身就是一个法律观念和意识相对薄弱的区域,农民工在生存和生活上具有天然的不利条件。”
“拿我家来说,我们一家四代共计八口人,生存的压力完全压在父母二人身上,他们为了整个家庭的生存起早贪黑,四处给人做工,根本真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这张纸具体又有怎样的作用。甚至说,不到上法庭的那一刻,对他们来讲,那包工头本子上的记工名单就是他们计算自己劳动所得的唯一依据。”
“他们只记得干一天活有八十块钱的收入,干十天的活就应该拿八百块钱的工资。他们依靠的不是那张纸质劳动合同,而是村民与村民、人与人之间的情分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