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面向吕小伟禀报情况的锦衣卫,为了面子问题,提出要按照投匿名文书告人罪,来处置送信的独眼龙,后者还单纯的以为要打板子或者关大牢,只有熟读律法的吕小伟知道,这个罪名一旦坐实了,那可是直接面临着绞刑,没有任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大圣律有云:凡投隐匿姓名文书,告言人罪者,绞,见者即便烧毁。若将送入官司者杖八十,官司受而为理者杖一百,被告言者不坐,若能连文书捉获解官者官给银一十两充赏。
所以说,别说送信的独眼龙活不了,就连受理了这桩告状官司的吕小伟,也要因为这件事,而被打板子。
而这条律法最不能让人理解的是,被告反而不坐,也就是不承担任何罪责。
吕小伟虽然不能确定,这名锦衣卫此时提出这条律法,到底是一向执法严格,还是藏着私心,但是无论从任何角度出发,吕小伟都不能按这条有些荒诞的律法,来治罪送信的独眼龙。
因为这条律法很明显,是那些官员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阶级,封堵悠悠众口,从而制定的一条律法,从法理上根本就说不通。
虽说吕小伟如今身居高位,还挂着钦差的头衔,随便一句就能糊弄过去这件事,量他一个小小锦衣卫,也没有办法,但是以吕小伟这些年坚守律法底线的习惯,还是决定以理服人。
“你提出依法治人的想法是对的,但是所有律法都应该使用得当,而今天这个独眼龙乞丐的所作所为,却不适用这条律法。”
锦衣卫还不死心,追问道:“小人斗胆请问大人,既然这名乞丐投的是匿名信,为何不能用这条律法定罪?”
这句话一出,引得其他锦衣卫纷纷侧目,大家的心中都在感叹问话的同伴,居然有这么大的胆子,敢以不入流的武官身份,当面质问一名钦差大人,而且这名钦差大臣不但是文官,还是简在帝心的八府巡按吕大人。
这种事别说他们这些小兵想都不敢想,就连他们的上司的上司,乃至锦衣卫的老大,挂着正一品的后军左都督衔的指挥使,虽说比吕小伟这位正三品的南京都察院副都御使,官职高了四级,见了吕小伟也得客客气气的。
毕竟在这个以文御武的时代,低级文官骂高级武官,甚至当众脱了裤子打板子,都已经成了常事。
只有问话的锦衣卫心中最清楚,因为他早就听过吕小伟清正廉洁的大名,知道对方不会因为公事而给自己穿小鞋,这才壮着胆子提出问题。
果然,吕小伟并没有像其他文官一样,当场翻脸,而是微微一笑,解释道:“本官向来讲究以事实为根据,以律法为准绳,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符合律法的规定,才能被定罪判刑,所以,判定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违反的哪条律法,必须完全符合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