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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于谦何以听任"夺门之变"发生?甘愿被明英宗处死?(2 / 2)

宣德元年(1426年),明宣宗朱瞻基率兵平定汉王朱高煦在乐安州起兵反叛,于谦受命担任御史随征。朱高煦后来被剿灭,受捕入狱后,于谦奉令主审朱高煦,予之严词斥责,声色俱厉地数落了朱高煦不忠不孝的各项罪行,朱高煦趴在地上被骂得直发抖。

于谦的正词崭崭和凌厉执法由此传开,明宣宗为之大为赏识,经过一番考察后,对他的学识、气度高度认可,不久即升任于谦为巡按江西。

1430年,32岁的于谦领衔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由此,于谦就在地方工作了十九年的时间。

期间,于谦常轻装骑马走访所辖区域的父老乡亲,考察民生以及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项后,能办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马上表奏朝廷处理。如在三月间"粟米救济"缺粮的民户;在黄河口岸加固堤坝,避免汛期发生洪灾冲毁农田,令每个乡所设的亭长专管堤坝修缮一事;将镇边将领私人开垦的田地转为官家屯田,以资助边防开支等等……

于谦注重民生和化解财政压力的这些举措,得到了明宣宗的认可,老百姓也呼之雀跃。由此,于谦迎得了极高威望,誉为为国为民的忠臣、能臣。不过,正直的于谦也因此树敌不少,带来被奸佞中伤的致命隐患。

三、为官清廉的于谦,不畏入狱,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

明英宗朱祁镇继位后,宠信太监王振干政。随着主持内阁的杨士奇、杨荣、杨溥"三杨"相继离世,太监王振便作威作福起来。

于谦回京觐见时,因没有向王振送礼,还写了一首"只有清风"的诗《入京》:

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王振便诬告于谦因为长期未得晋升而心怀不满,意欲与朝廷作对。于谦由此被下狱问罪,幸得河南、山西两地的百姓深感其大恩,为之请命申冤,又得同僚和周王、晋王等藩王的作证力保,于谦才得出狱,降为大理寺少卿,后转任兵部左侍郎。

正统十四年(1449年)七月,瓦剌太师也先统兵大举来犯,王振便怂恿明英宗御驾亲征,在土木堡遭遇全军覆没,明英宗自己也被俘。这就是大明历史上耻辱的"土木堡之变"。

大明一下转入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幸得之前于谦没有随驾,被留下来主持兵部工作。在孙太后的支持下,于谦升任兵部尚书,力排朝廷南迁等建议,固守京城,拥立朱祁玉为景泰帝,发起了力挽狂澜的"北京保卫战",终于抗住了也先大军的进攻。也先在发还明英宗回朝后,撤兵远去。

大明迎来宝贵的安宁时期,由此,为官清廉人到中年的于谦便忠心耿耿地辅佐景泰帝明代宗整肃朝纲,铲除了王振余党,实现了一系列由乱而治的"中兴"举措,使大明渐渐恢复了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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