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人生还》之中,被老法官杀死的十个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是属于做了亏心事却最终钻了法律漏洞,最终被法外执刑之人。
《东方快车谋杀案》也是类似,一个连全世界都知道是人渣败类的恶魔,居然也能堂而皇之躲过法律的制裁,最终被私下审判。
两本书唯一的不同在于,前者是一个人杀死九个人,最后自杀。
后者是十三个人共同谋杀一个人,并且留下了一个开放性的结局。
顾知书选择在这个时候,在电台节目里探讨一个法律相关的主题,的确是个聪明的做法。
一来可以间接满足蜂拥而至的推理爱好者的好奇心,顺便解答他们心中的许多疑惑。
二来也是给没有看过推理小说的听众,做个普及和引流,一举两得!
但法律这东西,可和小说不一样啊。
推理侦探小说虽然也涉及法律相关知识,但毕竟核心在于案件和诡计,当案件侦破之后,把凶手交给警方,才是真正进入到法律相关的司法流程。
可以说,法律和推理,本身就是两个看着很亲近,实则是远房亲戚,可能好几十年都不会见上一面那种。
“从哪里开始谈起呢?我想先从一个法律名词开始吧——程序正义。
相信看了《无人生还》和《东方列车谋杀案》的听众朋友,对这个名词不会感到陌生。
如果您还没有看,或者没有兴趣看,也没关系,稍后我会通过一个真实案件,来给大家进行分析解读,不怕听不懂。
在那之前,我想先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现实之中,并不存在完美意义上的法律正义,它一定是存在缺陷的。
正如在数学意义上,没有人能画出一个完美的圆。
它只存在于数学的概念之中。
为什么我们画不出来完美无缺的圆呢?这正是人类的局限性所在。
因为人类是有限的,所以人类所追逐的正义,也是有限的,它并不能超越人类的局限性而单独存在。
好了,回到法律问题上,在法律定义中,经常能看到两种正义。
一种是实体正义,它就如同数学意义上那个完美的圆,人类一直在追逐,却始终无法伸手触摸。
另一种则是我们说的程序正义,它相当于人类使用圆规等道具画出来的圆,它并不完美,它存在缺陷,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圆。
现在,我请大家花十秒钟时间,在内心做个评判。
我刚才提及的两种正义,象征完美的实体正义,和存在缺陷的程序正义,哪个在法律层面,会更加重要?”
咦,这是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