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蒙古包后面照射而来,朱重八逆光而立,原本高挑消瘦的身体经过长时间温补和锻炼,逐渐结实起来,他往那里一站,沉稳英气的脸庞带着几分少年人的稚嫩,又有几分历经世事的稳重落拓。
尤其护卫队那身衣服,帅气的很,阿英亲自操刀设计,和裁剪师傅大战三百回合,完美弄出来身衬托的汉子们像男模的队服。
还……还挺帅的……
“那,那什么,没,没什么,走吧。”说完,阿英捂脸,完了,自己怎么也结巴了?
我怎么觉得朱重八好帅?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你,你怎么也结巴了?”朱重八哪壶不开提哪壶啊,阿英扭脸,挤出个笑容,牙缝里钻出几个字眼:“哦,我紧张,行不行啊?”
朱重八摸不着头脑,雄性求生本能下意识回答:“行行行!”
只要阿英高兴,什么都行。
“哼。”抓了块哈达饼,把奶茶杯塞进朱重八手里,阿英跑了出去:“你别跟过来啊。我要干活去了。”
叫跟着的是她,叫不许去的也是她。
那根乌黑如鸦羽的麻花辫垂落在少女腰间,随着欢快矫健的步伐晃啊晃,勾走了朱重八的心神,他顺着麻花辫往上看去,少女雪白柔软的脸颊泛着浅浅桃红,脖颈纤细,线条优美。
朱重八捂住脸,无声哀嚎了半晌,低低骂了句:“别乱想!”
人家什么身份,你朱重八乞丐出身,配吗?
朱重八苦笑了几声。
忽然,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把朱重八吓了一跳。
“少年慕艾,是好事儿。”
鹅黄长裙,面容秀丽的女子眼神温和,看着朱元璋就像看自己的晚辈:“喜欢就勇敢去追求,成不成功是一回事情,有没有尽心尽力是一回事情。”
“庄婉姐。”朱重八跟阿英喊姐姐,然后苦笑道:“我是个乞丐。”
庄婉很诧异:“你是护卫队队员啊。”
朱重八抿了抿嘴角:“可我父母双亡,当过乞丐。”
他从不以自己是乞丐为耻辱,相反,朱重八认为,做乞丐也好,做大官也好,最重要的是想清楚自己能成为什么样的人,想要做到什么。
做乞丐是为了生存,为了乱世中活下去。
做大官是为了造福百姓,福泽黎民。
一个朝代连乞丐都活不下去,那就表示这个朝代濒临崩溃。
所以朱重八不曾以自己是乞丐为耻辱,他很自豪的告诉别人:虽然父母亲人走的早,但我朱重八靠自己活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