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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被抛弃的弃子(2 / 2)

陈锋很快打了几个电话,把高启兰的大麻烦处理掉。

陈金对处理讨债这种事很熟练。

一天后。

从七侠镇花千骨拍摄地探班孟钰回来,就看到穿着一身黑色长裙的高启兰站在门口徘徊。

“来之前,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陈锋走过去打开门,把她迎进去。

打开茶壶,拿出一份茶叶,熟练地泡起来。

“陈锋,谢谢你,帮我大哥申请自首。”

自首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称之为一般自首。

这是最常见、也最广为人知的方式。

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

三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

高启强是以造谣罪名被拘留的,在魏笋开口前,主动交代谋杀,属于特别自首。

否则按照法律,一旦魏笋认罪,警方完成取证。

即便是故意杀人未遂,但手段残忍、影响恶劣,也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

陈锋给高启兰倒茶,问道:“感谢的话不用说了,我们认识了几年,而起这是你哥自己醒悟过来。”

高启兰没有喝茶,感激道:“我听说你让受害人家属去找建工集团,已经帮他们要到所有医疗费、误工费、赡养费和精神损失费。”

“要不是你出面,他们天天来我家,我除了赔礼道歉,就没有别的办法。谢谢你帮我找他们,开出刑事谅解书。”

刑事谅解书就是受害人与嫌疑人火其家属,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

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对法院判处时有一定参考作用。

刑事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诉讼。

具体可以参见孙伟铭醉驾案(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期间获得谅解书后改判无期徒刑)。

陈锋皱眉道:“对了,你哥的钱呢,怎么连三百万都拿不出来?”

高启兰低下头,不让他看见自己的哀色,说道:“被他拿去雇佣凶手了。”

高启强够狠,自掏腰包倒贴。

陈泰也够狠,铁公鸡都服他!

陈锋抚慰道:“没了就没了,你也不用靠他的钱生活。”

高启兰抿着嘴唇,最终开口道:“陈锋,你能帮我哥申请减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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