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来春江府办理其他事情,和你们住一个客栈,被我发现你们在春江府。
我看你们出门,我跟踪到了衙门,你俩是不是去衙门偷盗去了?
说!去衙门都偷了什么?
我本以为你俩会回客栈,没想到到了这里,想引我来这僻静之处动手是吧?
我已经让同来的十几个捕快各路口堵截,还有捕快正在赶来,你俩束手就擒吧!”
约翰和孟超对视一眼,本来二人以为老李是和陈府绑架案有关,是陈府派来的人。
听这意思是京城的捕快,是为了别的案子碰巧在春江府遇见,来抓自己的。
二人将信将疑,不过做贼心虚,还是四处张望一眼,看有无伏兵。
二人听说老李是朝廷捕快,也不敢随意杀人和得罪,倒是打算花钱收买……
在古代,捕快的设置,目的在于维护地方基层治安和缉拿盗贼,类似现在的警察 。
历代都建有不同的抓捕盗贼的制度和岗位:秦汉时期,乡里的“游徼”、亭里的“亭长”,就是专门负责治安的岗位。
亭长:秦官名,属于低于县二级的行政建制长官,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斩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就干过这活儿,不过他是捕快的头。
三国演义里诸葛亮舌战群儒曰:汉高祖起身亭长,而终有天下;织席贩屦,又何足为辱乎?
诸葛亮说的意思是:汉高祖刘邦亭长出身,终得天下做了皇帝!那么,刘备织席子贩卖草鞋,想争天下, 又有何丢人的呢?
到了唐代,分管司法的县尉,以及他的下属“不良人”(也叫“捉不良”),专门负责维持治安。
进入宋代以后,除了在县尉之外,还增设了“巡检”,专门负责治安巡逻。
“捕快”最早出现在明朝。原本是指两种职业,捕指的是“捕役”,快指的是“快手”。这个快手不是你天天刷的那个快手。
明朝的法律里面记载,“捕役,缉拿盗匪之官役也,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
一个是抓捕盗贼,一个是动手擒贼,性质非常接近,后来就合称为“捕快”。
清代时期衙役种类繁多,分“捕役和快手”,但是被列为“贱民”,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子孙都不可以参加科举或者获取官衔。
只有那些一无所有的贫民,或者是有意改邪归正的盗贼才愿意干这个。
清朝时候捕快工资极低,大多数捕快一年也就几两银子,他们不够花,所以更多的捕快贪赃枉法搞外快。
他们通常都饱受士绅的歧视,甚至普通老百姓也瞧不起他们。
这些捕快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和侵吞赃物的事情很常见,捕役们还和盗贼蛇鼠一窝、沆瀣一气,名声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