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觉得自己并不值这个价。因为他在家里能做的家务事很少很少,做饭和简单处理家务还有家里日用品购买有何妈,营养餐饮搭配有专门的营养师,别墅的卫生管理有雇佣的家政公司,每周会来一次。孩子学业有家教,他们出门有司机。
他好像只需要做一条吴星宇养的宠物狗,每天等着主人回家,给他叼鞋子,对他摇摇尾巴。主人偶尔摸摸他的头就足够他感到开心。
齐筱有时候甚至觉得,当一条狗也比做齐筱更好。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吴辰海上的是寄宿制学校,在家里的时间很少,而每次回家见到他都不温不火。
吴星宇除了出差每天倒是都会回家,只是有时候应酬到很晚,身上除了带着酒气,时常还会有些脂粉的味道。
齐筱从来不知道晚归的吴星宇从哪里回来的,见得什么人。是因为工作还是和他的未婚妻约会。
因为他也没有资格问。
看着从吴星宇身上换下来的衬衫领子上的口红印,齐筱站在洗衣房里发呆。
他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口红的味道,还有衬衣上甜腻的香水味。
然后他的意识有了短暂的空白。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在用那个衬衣领子使劲的往他的嘴巴上擦,口红糊成一片,他的嘴上也沾了红。
“这是我印的,没关系,这是我印的,不是别人,是我的,是我的......”
他拿着那件衬衫不停的在嘴里絮絮叨叨着。
第二天,齐筱去挑了一支颜色相似的口红,还买了一瓶和昨晚上闻到的味道一样的香水。
他晚上睡觉前对着镜子把口红涂在自己的嘴巴上,又在空气里喷上香水。然后自我欺骗着去梦里见他爱的人。
第二天醒来,他又会再清洗干净,像往常一样去厨房里给何妈帮忙,为吴星宇准备早餐,然后站在他身后看着他一口一口把那些食物吃光。
三年里,齐筱床底的小纸盒里藏了9种不同颜色的口红,还有12种不同味道的香水。他也永远都穿长袖的衬衫,袖口紧紧的扣着扣子。
吴星宇知道他的奇怪,但吴星宇从来没有过问过。
不需要做活,又有营养师的调剂,他的皮肤越来越好起来,手上的茧子消失了,那些小伤口被吴星宇带回来的祛疤药涂的几乎看不太出来。
虽然吴星宇说那是客户送的没什么用才给他的东西,但是齐筱很认真的每天都会涂。
他一直记得那天吴星宇毫不犹豫用车窗夹了他的手,他自顾自的把这些都归咎于他的手实在变得太丑了。
齐筱的身体和气色看起来这三年一点点的养了起来,他不再驼着背,气喘吁吁,皮肤不再暗黄粗糙开始恢复白皙,人也长了一点肉,却看起来还是很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