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起义军手持反坦克步枪向装甲车开火,子弹打在步战车的首上装甲上,化作一粒黯淡的飞星弹开,而起义军的身躯则被同轴机枪扯碎,血肉散落在阿克米尔的衣服上,似乎是一场小型的血雨。
“快趴下!装死!”穆拉罕提醒道。
穆拉罕与阿克米尔瘫在墙角,将碎石与起义军战士的血肉抹在身上,望着全副武装的士兵与装甲车驶过眼前的街道,在R-74型坦克驶过时,他们还能感受到地震般的震颤与喷火器余温卷成的热浪。
直到地狱突击队全部离开,城中的枪声逐渐变得稀疏时,穆拉罕预料到这座城市中的起义军防线已经开始崩溃。
一支装甲部队很渺小,小到只是这场浩荡战争中微不足道的耗材;一支装甲部队很庞大,大到足以决定一场革命与革命者的命运。
一匹白马惊叫着从楼宇间穿梭而来,洁白的毛发漂白映在它身上的火光,将它镀成一匹橘红色的烈马,似乎从地狱奔来。
“阿克米尔,你会骑马么?”穆拉罕压低声音问道:“这些马应该是西边一个养马场的,经过人的豢养,应该比较温顺。”
“在当侦察兵的时候骑过马。”
“在北部有一个城市,里边应该还有起义军力量,但电台都坏了,你能骑马去通知他们么?”穆拉罕明显犹豫——他知道阿克米尔当过一段时间流浪者,他完全可以这时骑马逃出基希纳乌。
“你是猎户,你的骑马技术肯定比我精湛。”
“是的,但...”穆拉罕垂眸望去,一枚金属碎片已经将他的腿撕开,狭长的伤口犹如一只失去眼球的眼眶,流出血泪。穆拉罕展开布袋,几枚K弹在其中互相磕碰:“我还有和他们一换一的资本。”
阿克米尔骑上白马,向着城外奔去——在异界人的电磁干扰下,热成像仪,民用轿车的电打火等都无法正常运行,此时如果起义军撤出首都,那么可以保持极高的存活率,但对于一场革命,第一天无法胜利就是失败的,控制政治中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白马奔出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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