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困交加的人群也在此时像是被打了鸡血,步子无一例外在不知不觉间快了起来。
到了跟前一番交涉后,项骜悬着的心总算落地了,因为一切均和最好的预想一样,数量众多的帐篷,也是给他们准备的。
最惊喜的则莫过于这里有医疗队,而应对被狼咬伤就是主要工作之一,所以狂犬疫苗什么的均有足量准备,无需再去医院。
而大部分成员处理了伤口打了针再风卷残云了一番早餐后钻进睡袋中就蒙头大睡起来,而他还要给这里把仍有四人被困的情况讲清楚。
后者的反应倒是很快,立刻组织车队去寻,几十公里的距离一往一返加上没用多久的寻找,用了不到三个小时便完成了。
受伤的好说,但有意外死亡的就必须得报警,于是时间不大,辖区内的边防派出所便来了两辆警车四名警察。
接着又是笔录和协助调查,项骜也没睡觉,往肚子里塞了5个煮鸡蛋和一大碗伴着碎牛肉的炒米,喝了一缸热腾腾的羊奶后就跟车回去了。
由于和警方打交道的次数多了,他很有经验,能用最简短的语言把事情说明白,省去没必要的旁枝末节,这让负责笔录的那位很高兴,道:
“要是每个人都能像这小伙儿一样,我也不至于次次都写到手指发酸。”
所长则喝了口茶,问:
“你说你用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头狼,那这地方你还能找到吗?”
“可以的,要去看看吗?”
“嗯,得去;毕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便你是为了自保去杀它也得有个说法;再走一趟吧。”
就这么着,项骜坐上警车又返回了事发地,那条狼王的尸体确实仍在原地,看着面目全非的狼头,所长道:
“我怀疑你使用锤子砸的,拳头怎么可能打到这种程度?”
“真是拳头,您看看,现在还有血呢。”
左手上的痕迹就是最好的证据,他见状抽了口烟点头道:
“以前这一片儿有个十岁左右的孩子被野狼叼跑了,比他大七岁的哥哥追出去为了救他和那狼搏斗了半个小时,最后浑身是血;狼也受了不少伤,一看这次捕猎付出的代价太大,得不偿失便跑了。
那时候我觉着他是我见过最勇猛的未成年,可和你这个一比,好像又不足挂齿了。”
“我只是运气好而已。”
应着项骜的回复,过去勘察狼尸的一名警察回来报告道:
“吕所,这条好像是‘莽古斯’!”
被称为“吕所”的男人闻言一惊,随后把手里的烟头往地上用力一扔,迈大步过去要亲自查看。
经过一通细致的比对和讨论,最终确定刚才的判断没有错。
要求和项骜一起来的柳笙卿道:
“他们说的那个词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