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拔出来后迅速隐没在树荫之中搜索下一个刃亡魂。
第四个,或者说第四群目标难度颇大,因为不是一个人,而是3个聚在一起。
杀落单的简单,偷袭是最省事的方法,可要一次对付这么多,怎么做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项骜躲在一棵巨大的树干后面,脑中飞快的掠过了很多种方案,也想过先不动他们,等把好收拾的软柿子全捏爆了再说。
但转念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三人中的一个好像意识到队伍里少了谁,正在和另外两个商量都聚集起来点点数量。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难办了,所以必须在他们这么做之前将其干掉。
在盘点了一下手头能够利用的资源后,有了计划。
他的头一步是将第二个被击毙的杀手的狼牙棍找到并带在了身边,再一步是寻找一块够大够硬的石头,以及一处足够隐蔽且适合发动远距离攻击的位置。
最后一步是出手。
作为运动会上的铅球高手,以及小学时就能把垒球扔出60米外的运动天才,扔东西向来是强项;当苹果大小的石块飞出去时,划出了一条几乎笔直的弹道,这意味着项骜的瞬间做功给了它作为投掷物来说注入了巨大到足以媲美化学能的动能。
在飞行了七八米后,准确的砸在了三个杀手中间者的脑门上。
遭到重击的这块颅骨当场从平滑变成了大坑,人则像门板一样轰然倒地,随即便没了动静。
趁着另外两个尚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这边跃出藏身的矮灌木,以猛虎下山之势杀到跟前,左右手的武器先后出击。
右手的狼牙棍砸向靠左者的太阳穴,左手的尖刀从下往上刺向靠右者的下颚。
电光火石之间,两招前后脚各自命中。
被打太阳穴的和被石块扔的那个一样,躺的异常干脆,意识是瞬间下线的。
而被刺中下颚的那个比较惨,刀身穿过了整颗头,刀尖在天灵盖上都冒了出来一指还多。
战至此刻,16名杀手已经让其抹掉了零头,还剩10人。
时间不大,他们终于发现同伙遭到猎杀的情况,一来是少的人太多了,二来是转来转去看到了尸体,而这一条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事后项骜反思过,当时没把杀掉的掩盖一下真是败笔,不然不会导致和这帮家伙的决战打的这么费劲;不过这是后话了,还说眼前——
“都别找了,赶紧过来!操,马上数数少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