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被埋在迷境城外的,多半是战死的强者,再弱也有白银级,不怪这些后勤人员守不住营地。
马没了是个问题,此地距离城镇的距离不是特别远,可那是对于马匹来讲,这个世界的马匹是经过特殊培育的,比普通马要强得多,它们可以两小时从人类城镇来到迷境城,叶召可没这个本事。
抛开体力不谈,他全速前进怎么也得3个小时,更别提他的耐力怎么也不可能支撑他持续全速前进那么久。
使用空间拼接也不现实,马上就要和格林开战了,即便是准备偷袭,他觉得还是不要随便浪费精神力比较好,更何况先前还已经用过一次空间拼接,储备本就少了近四分之一的当下了。
叶召叹了口气,还是老老实实赶起路来,他总不能指望衣服里的蕾米突然变大,兼职一下坐骑吧?
……
第12天中午,花费了近一天时间的叶召总算看到了人类城镇,当场就热泪盈眶了。
暗影迷雾的速度比叶召快得多,一路上他就没见到过干净的空气。
因为未知雾气的入境,城门口的守卫数量大增,入城还需要经过更严密的检查。
作为一个A级通缉犯,叶召还是很有逼数的,走正门铁定被抓,说不准还得被安个逃兵的名头,他老老实实地使用了空间拼接,进入城内。
格林发来的藏身地位置距离这偏僻的城镇有一段距离,叶召没急着赶路,他不能以风尘仆仆的样子去见格林,若是见到他这唯一观众如此不讲究,很可能会惹这疯子生气,为了不节外生枝,他必须先调整一下状态。
找了家旅馆洗了个澡,饱餐一顿后,叶召打理了一下衣装。
没有专门去买正服,那太刻意了,容易适得其反。
保证衣装整洁能体现自己的尊重,休闲服能拉近彼此距离,给格林一种“我们是好朋友,到你家做客用不着刻意打扮”的感觉,降低他的警惕心。
细节决定成败!
花了三小时,来到格林所发的藏身地,那是一片地下黑市,属于实打实的灰色地带,部分商铺的主打特色是女仆男仆,说得好听,其实就是奴隶,不过是给他们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换了个大点的笼子关着而已。
有光的地方就有阴影,想要整个世界都干净无比是不可能的,大概这也是四巨头放任黑市形成的原因,这些肮脏的欲望往往是堵不如疏,逼的太紧很容易引发反弹,不如选择牺牲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