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停云只往里看了一眼,就拿起门边竖着的一把板斧——也不知是哪个土匪的趁手武器,足有四五十斤重,顶他大半个人的体重了,他却毫不费力拎在手里,冲进去见人就砍!
旺财紧随其后,满嘴火焰东喷西射,很快就把整座屋子引燃,熊熊大火形成包围圈,李停云在里面乱杀一气,杀到斧头表面裹上一层厚厚的肉泥,劈进皮肉、插进脏腑里去,不用点力气都拔不出来!
十几具残尸横七竖八倒在地上,找不出一具全尸,血河纵横交错,也分不清是从谁身上流下来的,一路蔓延到李停云脚下,浸湿两只鞋子。
脚踩在地上,有着分明的粘腻感,走几步路,黏糊糊的一滩血,竟然粘住了他的鞋底。
李停云舍了斧头,拿起利剑,剑身折断,又捡起一把刀,丢开刀鞘,刀柄握在手心,才发现周围已经没有活人了,死的死、跑的跑。
转头看到衣不蔽体的花魁,跌跌撞撞跑来,他立马用左手捂住眼睛,刚想说声“没事了”,右手一沉,花魁撞上刀口,白刃穿腹而过。
她死死捂着伤口,没让血流喷溅出来,临了一直在说:“别碰我、别碰我、别碰我……”
花柳病会传染。
李停云就那样站着,沉默片刻,说:“这么多血,不用就浪费了。”
啥叫无知者无畏,这不就是了?他竟然用花魁新鲜的血液,混合朱砂尝试画了许多道血符,每一道符,都带着强烈的、恶毒的诅咒,奇诡而又阴狠。
从此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什么狗血鸡血,都不他入眼,还得是人血献祭,才最管用啊!
什么样的人血,最适合用来献祭?要么至洁至净,就像炉鼎之血,胜在本身质量奇高;要么至阴至毒,例如得病、暴毙、惨死之人,他们的血,自带毒性,怨气深重。
人间遍地都是乱葬岗,最不缺的就是后者,李停云但凭一股无畏无惧的精神,无数次跟千奇百怪的尸体打交道,解剖人体精细入微,无师自通。
也不知他究竟是怎样的一条烂命,竟然天生的百毒不侵,就像天生只配跟最肮脏、最污秽的东西混在一起似的,什么古怪刁钻的病,也染不到他身上。
真乃学医圣体!旺财偶尔会想,他主人不去学医,是埋没了天才,但转念又想,还是算了,根本无法想象他主人治病救人是啥样,治死一个、治跑一双,简直不要太可怕!
李停云不只折腾死人,还拿活人做试验,草菅人命,残忍至极,他毫不犹豫地举起屠刀,进行疯狂的杀戮,杀了第一个人、第二个人,紧接着,还有第三个、第四个,杀到刀口卷刃,锈迹斑驳——
他最知道怎样在短时间内放干人体最后一滴血,这是他的拿手好戏。
死时越痛苦,死状越凄惨,血祭越成功。
很多次,旺财看李停云杀人,看得头皮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