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或许只是因为当时陆云时对于剑道完全属于瞎子这个状态的原因吧,因为不懂,所以看什么都觉得有道理。
说不定就算书里的内容是让陆云时拿着木棍去打路边的花花草草他都能点头觉得其中有些道道。
之所以陆云时现在还能记得这么清楚,不是因为买的书有多好,也不是因为自己吃了多少亏。
而是因为当时自己说能看懂一些书中的内容时,老板和路人那看傻子的表情。
再顺带一提,蓝蓝就是陆云时手镯召唤出来的蓝色长剑,陆云时很贴心的给自己的宝贝剑取了一个名字。
至于原因?
只是因为无聊了。
将冒犯自己的独角鹿,斩于剑下之后,陆云时就叹了口气。“啧!这么无聊的日子,若是写在书里让读者知道的话,只会被人觉得是水剧情吧,作者肯定会被透的。”
“不过这个时候,若是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要出点意外才对。”
话刚说完,陆云时就无奈的摇摇头。
“还真是小说看多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
“救命啊~~~”
一个带着哭呛的女孩声音骤然传入耳中,陆云时整个人都蚌住了。“等等,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怎么真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不不不,现在应该怎么做来着?”陆云时摇摇头,竟然还有些小期待起来了。“按照常规操作,这是英雄救美剧情。”
“可是听这声音好稚嫩啊,像是只有七八岁的样子,难道要我玩养成?记得狗子看过某本书上就是......”
陆云时再度否决了这个危险的想法,就算是在这个变态很多的世界,这个想法也有点过于变态了,变态见了都鄙视啊。
“那该怎么做?要不直接走了算?反正救了也没什么好处,这么点年纪一个人就跑到荒郊野岭的,估计也是个熊孩子,太可怕了。”
说是这样说,但也只是说一说,陆云时还是得出手的,毕竟只是举手之劳,有没有好不好处这不得先救了才知道。
就算最后只能得到一根超级棒棒糖也算不枉费自己消耗的精力了。
不过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 那就是陆云时觉得现在上官月一定会在暗处观察自己,所以他得好好表现一下,当一个勇敢,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