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和时代架空,请不要参照!杜绝参照!)
1961年,华国的南湖省文城县丹儒公社刘家村(当时华国不设乡镇),刘家村村口大路边一户看起来比较新的青砖房的东屋内的一张木床上躺一个又瘦又黑的小女孩。小女孩正是刘雪梅本人,因前几天秋收时淋了雨,这几天一直间断发着烧,好在现在情况稳定下来。
吱嘎一声,是木门打开的声音,来人跨过高高的门槛走了进来 ,接着一个看起来瘦弱的妇女走了进来,此人这是刘雪梅的娘王丽,刚刚结束队上工就急急忙忙跑回来了,头发有点乱,头发上还插着几根短短的杂草,脸是圆脸,眼睛不大不小,额头上还沁着几颗汗珠。
王丽是王家村王家东的小女儿,王家村离刘家村有15里路,要从村口大路边翻过两座山才到。王丽上头有两个哥哥,下面有两个弟弟,是家中的独女。
爷爷那辈在当地地主张家做事,父亲有幸被选为张家大老爷小儿子的学童,跟着学了些字,有了见识,便也对身为女儿的它比较和善。王丽的母亲是张家大老爷的小妾的女儿张贤惠,当年为了避免被大老爷嫁给一个老头子做妾,让姨娘向大夫人求情,后面许配给了王丽的父亲王家东。张母深知作为女人的艰辛,从小对女儿比较偏爱。
等到王丽十八岁时准备嫁人时家中父母看中了刘光达,刘光达是刘家村刘贵生的大儿子,刘贵生妻子是王大丫,两人膝下两儿一女。大儿子刘光达早年跟着革命队伍抗日、后面又打国民党,解放战争期间右腿小腿受伤,因医疗条件差,没有得到好好治疗,导致右腿走路有点坡,新中国解放后拿着退伍费和组织的体恤金回到家乡。
刘光达回到家里时,因二弟已经娶妻生子,怕以后家里房间不够住,当时刘家还是住在老宅这是刘父那一辈分家后刘父王母建的木房,只有一层半,半层是屋顶和一层楼板之间的间距,最高处一米八,最低处只有一米二高,平常用来存放粮食和杂物。一楼除了厨房、厕所,只有三间正屋。
刘父便分了家,因二弟的孩子们太小他短时间内建房子不方便,便把老宅分给了二弟,刘父王母因要帮衬二儿子照顾孙子因此决定暂时跟二儿子一家生活。又觉得对不住大儿子便把家中所有存款以及卖年猪的钱全给了大儿子,允许大儿子房子修好之前先住在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