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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互殴(1 / 2)

吴思情的目光震骇非常。

她脸色煞白,立即抬手想把玉簪取下。

但沈暧已经握住了她的手,“愣着干嘛,进去啊。”

“我,我肚子不舒服。”吴思情迅速找好了理由,转身就想往外面跑去。

然而,那人已经来到了吴思情的面前,一双眼睛晶亮,着迷地盯着吴思情,“思情,你今日真美。”

“你们认识啊?”沈暧笑了一声,“那正好,说明你们有缘分啊。他是阿理认识的,阿理的眼光一向不错,阿理认为优秀的男人,一定是真的优秀。”

吴思情面如死灰,不敢置信地抬眼看向沈暧。

她怀疑,沈暧是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她的打算,先她一步行动?

不,不会的,一切是巧合罢了。

偏偏自己就这般的倒霉!

“我很不舒服。”吴思情白着脸,再次开口。

然而沈暧像是没听见一般,反倒笑着继续,“所以,我第一时间让阿理介绍给你,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男人望吴思情的目光太过赤裸。

吴思情吓得连忙甩开了沈暧的手,转身就想逃。

沈暧却拉住了她,“思情,这可不兴临阵逃脱的。”

吴思情用力地推开了沈暧,转身就跑了出来。

“怎么了?”沈暧连忙追了上来,一脸疑惑地问。

“我,我今天很不舒服……”吴思情急急地说道,手已经把玉簪拔了下来。

“这是怎么了?”沈暧假意关切道。

吴思情脸难看得要死,回头看了一眼,更是焦虑。

她咬牙,暗暗怨恨沈暧。

但面上却不敢发出来,“暧暧,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她逃也似地想离开。

“思情。”赵越追了上来,抓住了吴思情的手,“你哪里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吴思情想挣脱,却挣脱不开,急得想哭。

赵越是她无意中认识的。

赵越有遗传精神病史,他曾经杀过人。

杀的还是初恋女友。

据说,赵越偏执、暴力、病态,他的初恋女友不堪忍受,所以悄悄地离开了他。

没想到赵越找到人,就直接把人弄死了。

因为有精神病史,赵家人还替他逃脱了罪责。

吴思情拿的玉簪,就是当初赵越的初恋戴的玉簪。

包括她选给沈暧的旗袍,也是赵越初恋最爱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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