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很努力地活着,很努力地不去关注程锦瑟,可她为什么还出现在她的面前。
正在饭店里吃饭的程锦瑟对孙慕雨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当然如果知道她那么难受的话,她大概会拍手叫好,甚至会说这还远远不够。
相比起上一辈子孙慕雨对她做的那些事,她现在很仁慈了,好吗!
“这么喜欢红烧肉,等会儿打包一份带回去。”陆华年宠溺地看着小姑娘。
程锦瑟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反正她有空间,不怕变质。
陆华年摸摸她的头,“慢慢吃,我去打包。”
程锦瑟撇嘴,看着面前的饭菜,程锦瑟有些怀疑人生,明明陆华年吃得多,自己吃得少,为什么最后她是那个慢的呢?
化悲愤为力量,大口吃饭,大口喝汤,虽然慢已经成为事实,但还是不能慢太多。
“慢慢吃,不急~”陆华年叮嘱。
他打完包回来看到小姑娘的脸都埋进饭碗里了。
程锦瑟的嘴不得空,只能伸出小手摆了摆。
陆华年无奈地摇摇头。
等两人大包小包地回到家属院已经下午三点了。
那些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的军嫂们看到那自行车和缝纫机时,眼都红了。
那可是缝纫机和自行车啊。
这年头买一件都要攒好多年,这陆团长一下子买了两件。
而且那自行车一看就是给他媳妇儿买的,要不就陆团长的大长腿,骑二八大扛都嫌矮。
程锦瑟被军嫂们饥渴的眼神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她转头问陆华年。
陆华年抿着唇不说话,指了指自行车和缝纫机。
程锦瑟明白了。
看来她还是低估了这两大件带来的影响力,更低估了这两样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
“妹子,回来了?”赵春红挤进人群,看着崭新的自行车和缝纫机,又看了看围观的人群,故意说:“这是你的彩礼吧!”
“是呢嫂子,”程锦瑟点头,“知青点那边的房子小,就没买,这边房子大,趁着这次去城里,就一起买回来了。”
听说是彩礼,军嫂们更羡慕了。
她们结婚的时候,给个三十块彩礼,一身衣服的都算好的了。
来随军的大部分军嫂都是乡下人,在乡下,三十块彩礼不低了。
“买是对的,以后有了孩子,缝缝补补,给孩子做件衣服什么的,少了它还真不方便。”赵春红说得实在。
居家过日子,没有趁手的工具怎么行,再说小陆又不是买不起。
“冯嫂子,照你这么说,没有缝纫机的还做不了针线活了。”一个颧骨很高、很瘦的女人反驳。
“怎么会呢?”赵春红翻了个白眼,“不是还有手嘛?没有缝纫机用手缝呗。”
怼完那个女人,赵春红转头对程锦瑟说:“她男人是二团二连连长的媳妇儿刘二草,啧啧,重男轻女太厉害。”
赵春红的表情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