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昭明像是心里藏事儿一样,低着头走路。
走着走着,突然头顶到了一个物体,不疼。抬头一看竟是一个人!
而且脸上有一个碗口大小的刀疤,从左眼上方斜切到右鼻勾,整个人的脸即便没有这刀疤也是一脸凶相。
以前以为最凶的人应该就是二狗这样的,可眼前这个家伙光面容就甩了二狗一条街。
“不好意思大哥,没看见,没撞疼你吧?”
疼?疤哥根本没往这方面想,而且也没搭理他说的话,只是将手机递给旁边的一个小弟说道:“对于这种小白脸我有些脸盲,你帮我看看是不是这个人。”
身后的小弟看着手机上的照片,来回确认两三遍小声道:“疤哥没错,就是这个人。”
疤哥拧搓着本就没多长的小胡子自言自语道:“妈的,也不像金主儿啊。”
李昭明见对方没说受伤,甚至都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于是侧过身想要走。
不成想,直接被疤哥一手薅了过来。
“大哥,大哥,这衣服今天新买的,大哥,轻点,轻点。”
疤哥只是一只手轻轻发力,就将他推倒在地。
“小孩,疤哥我只图财,不图命。”
李昭明回过神,原来不是自己不小心撞见了人,而是打劫!
自己一个穷乡僻壤的乞丐,就今天穿了一身还算光亮的衣服就要被打劫。
这是什么道理,这就江清的风气?若真是这样那自己可以回清远镇了,而且还要跟张玲芳说,大城市还不如清远镇!
打劫勒索穷苦已久的人,对他们而言那是在要他们的命!
李昭明站起身,整了整衣领,“大哥,您要多少!”
疤哥突然眼睛一亮,卧槽,还有这种好事情?
“我不要钱,我只要金条。”
金条?为什么这个人会知道自己有金条,知道这事儿的人寥寥无几。清远镇玩游戏的小姐姐算一个,其次就只有张倩了。难道?
不对,还有她室友。那个看见金条眼睛就冒光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