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臂弓的好处是射程远,而且装填快,两秒就能重新装填,再次进行新一轮的射击。
三轮发射下,用了不过十秒钟,敌人骑兵部队便已不足数千。
时间太短,神臂军速度太快,即使羌人想撤也完全来不及思考。
“骑兵部队,全军出击,一个不留!”韩信再次铿锵有力的大喊一声。
“驾!......”
骑兵部队早已在阵后跃跃欲试,他们的战马嘶鸣着,马蹄不断踏地,仿佛要将这片土地都踏得震动起来。
“冲啊!......”
英布率领的骑兵听到韩信下令后,他第一个冲了出去,轻重骑兵紧随其后,英布心急啊,神臂军太恐怖了,在不让他们出手的话他们都没得玩儿了。
这半月来,骑兵部队都没怎么参与战斗,因为实在是用不上啊。
每次对战都是先几轮射击,敌方骑兵几乎全跨,然后步兵上前疯狂收割。
哪里轮得到他们骑兵,这些轻重骑兵一点都没有发挥他们的作用。
现在早就憋屈很久的他们,此时身披铠甲,手持长矛,眼神中闪烁着对战斗的渴望,骑着战马朝着羌人快速移动着。
骑兵的配置非常完善,马蹄铁,马镫和马鞍是必备之物,
轻骑兵背着一把弓箭跟一个弓囊,立马放有三十只箭矢,主武器是长剑,为了保持灵活的机动性,并没有配备很多东西。
重骑兵就不一样了,那厉害了,首先战马都披上了一层锁子甲,每个骑兵也穿着小一号的锁子甲。
手持长矛,腰挎长剑,每人背着一把诸葛连弩。
妥妥的战争大杀器,既完善了防御力,又提高了战力,相对的,他们不可以长途奔袭,只能在正面战场中才能完全发挥他们的实力。
刘浩麾下将士们所用的刀剑,皆是用铁打造的,比现在的青铜武器不知坚硬多少。
兵器互砍没几下敌人的兵器就断了,这还让人家怎么玩儿。
这些骑兵出击后犹如饥饿的猛兽一般,对着敌人就是疯狂的收割。
他们的马蹄如雷,刀剑如电,每一次冲锋都带来一片腥风血雨,羌人部队在骑兵的猛烈攻击下,瞬间陷入了混乱。
面对如此强大的骑兵,羌人部队就算逃也无处可逃,他们试图组织起有效的抵抗,但骑兵的冲锋如同巨浪一般,一次次将他们拍打在沙滩上。
羌人部队很快便开始溃败,战士们四散奔逃,但英布率领的骑兵部队却紧追不舍。
战场上,血腥味和铁锈味交织在一起,弥漫在每一个角落。
喊杀声,哀嚎声,兵器碰撞声此起彼伏,鲜血染透了整个战场。
战斗一直持续了半个时辰左右,英布这才带着骑兵撤了回来,战场上留下的,只有无数的尸体和残肢断臂。
“哈哈哈,痛快!真是痛快!这几天可是让我憋得太久了。”
英布在战场上经历了一番激烈的厮杀后,终于策马归来。
他全身浴血,铠甲上沾满了敌人的鲜血,但他的眼中却闪烁着兴奋和满足的光芒。
“这次不会再抱怨我不让你们骑兵上阵了吧?”
韩信也明白,作为一个军人,看着战友们都在战场上杀敌,而自己却无法参与其中,那种无力感和憋屈感是难以言表的。
但此刻,英布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骑兵的价值和强大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