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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裴姐的烦恼?(1 / 2)

版权意识淡漠的刘宇盛,原本并不认为写歌会有多少收入,也并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很随便的让林婧去做了下相关的调研。

可当他看到林婧上交的收益分析报告后,才发现这方面的利润比他想的丰富多了。

作为词、曲作家、演唱者以及参与制作的人员,都能享受到非常全面的版权收益。

首先版税方面的收入,最直接的就是歌曲的专辑销售和音源的分成收入。

其次歌曲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广播媒体播放,词曲作者有权获得相应版税,如果歌曲在演唱会、音乐会、酒吧等公开场合被现场表演。

此外,当歌曲被用于商业广告、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游戏等影视作品或游戏中,或者是在视频平台作为背景音乐。

甚至针对门店商户等线下场所,想要获得在经营场所播放歌曲的授权,也会根据经营面积和经营时间,缴纳相应的版税。

而且所有的一切都不用半岛的作家们来操心,专门有个叫半岛音乐版权协会(KOMCA)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按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再根据作品的贡献度权重,计算版税分配金额。

而作为词曲作者,权重会比表演者高出很多。

按照半岛版权方面的相关规定,差不多会有10%左右的收益,付给词曲作者和编曲人。

无论创作被哪个公司使用了,词曲创作人都是可以分到10%左右收益的。

在Melon和Genie这些大型音源流媒体平台也差不多,在收益分成中,歌手仅能获得总收益的6%、流媒体平台40%、专辑制作公司44%、词曲作者和编曲同样是10%。

站在台前的歌手,远远不如后面写歌的作者赚钱,而且男团、女团的收益并不是一人独占,一般还是整团的人平分。

如果团里有5个人,分到每个人头上面,就只剩下五分之一。

而在实体专辑销售方面词曲作者占据的优势更大。

以S·M娱乐为例,比如少女时代一张专辑卖出了100亿韩元的销量,根据公司的专辑销量利润分成比例。

歌手能获取总收益的5-10%,公司独占剩下的90-95%,而版权方则是按照每张 CD 约定的版税比例获得收入,直接计入到制作成本。

如果公司把服装、道具、MV制作、差旅费等乱七八糟的内容全都划入成本,最后厚着脸皮说专辑卖亏了,歌手一分钱也拿不到。

但作为版权方,词曲作者的收入只跟销量挂钩,并不会受到影响。

当然,歌手作为表演者也是版权方的一员,同样可以拿到一定分成,不过肯定不会超过作家。

这可能也是歌手地位低于作家的原因,

话说回来,如果确定歌一定大卖,自己写自己唱,肯定可以能获得更多收入,如果作家没那个天赋,肯定不如给大热组合写歌赚钱。

……

考虑自己即将入组拍戏,刘宇盛决定尽快完成Demo的制作。

虽然公司没有限制他给别人写歌,但刘宇盛也并没有去借用公司的录音棚。

而是随便租了一间可以提供乐曲的私人录音棚,这样既能减少麻烦,也可以更灵活地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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