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面上,一艘轮船缓缓地靠近了布什·戈门港的港口。
“呜——”
萨蒙特从舱室中走出来,用手挡在眼前抬头看了一眼明媚的太阳,心中终于感觉温暖了些。
啊!家乡!我亲爱的家乡!我活着回来了!
虽然打了败仗,但萨蒙特不是那种会因为一次挫折就一蹶不振的人。他坚信,总有一天——他会重新为自己赢得身为战士的荣耀!
但是,去哪里追寻荣耀呢?
开拓者吗?
但是,那里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要的荣耀......
而且,据说新总统是个主和派......也许,这是件好事。
虽然他追求荣耀,虽然他是靠打仗吃饭的,虽然他愿意为了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但如果能迎来和平,似乎也不错?
萨蒙特甩了甩头,撸起袖子开始搬运货物。
跟着他们这些战俘一起回来的还有大批开拓城的货物,最近这段时间港口特别繁忙,运去开拓者城邦的赔款、运来日升洲的商品充斥着码头。
战俘们只要卸完货,就能获得自由了,因此萨蒙特等人干得特别卖力。
没过多久,他们就完成了工作,并通过地铁路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萨蒙特一路辗转来到一座名为新奥戈兰的城市,并去往军营报到。
他穿着一身因为战斗而变得破破烂烂的军服,走在前往军营的道路上。一路上,不时地有人朝他投来厌恶的目光。
这种感觉让萨蒙特感到很不舒服,还有一些委屈。
之前的他们每次得胜归来,哪一次不是箪食壶浆、哪次不是夹道迎接?
然而这次他们输了,这些平民不仅没有迎接他们,还表现出了敌意,就好像他们才是敌人一样。
萨蒙特甚至怀疑,如果这些人知道自己身上没枪的话,自己会不会因此遭遇不测?
这个想法令他不寒而栗,于是挑了条小路鬼鬼祟祟地走在这座曾经就是他参与收复的城市中。
“喂!你这家伙!”
小巷中,一个明显有些吸嗨了的邋遢流浪汉突然站起来拦住了他。由于他蓬头垢面且衣着破烂,导致其几乎和巷子里的垃圾融为一体,简直就像迷彩服一样。
“你是从前线回来的士兵吧?打了败仗还有脸回来?”
萨蒙特不想和他纠缠,低头就想从旁边快速走过。
“老子和你说话呢!你给老子站住!”流浪汉不依不饶地伸手揪住萨蒙特的衣领,并且从兜里掏出了一些皱皱巴巴的债券,“老子可是把全部身家都用在支持你们的,可你们呢?你们这些家伙居然输了!”
萨蒙特也感到有些无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