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的话刚落音,李凡的身影便移动了,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因此他的手瞬间便扣住了于振声的脖子。
张虎的眼睛看不到李凡的动作,但他还是感觉到了,当他想要挡在于振声前面的时候,却发现于振声已经在李凡手中了。
“住手!”张虎和曾大志两人大惊,他们虽然和于振声只是雇佣关系,可是如果于振声真的在他们保护的时候挂掉了的话,他们俩的职业生涯也就到此完结了。
当然,也许以后李凡会遭到他们公司的报复,但是这和他们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他们自身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听到他们喊住手,李凡的嘴角扬起了一抹邪笑,说道:“住手?凭什么?”
“······”张虎和曾大志对看了一眼,一时间还真想不出具有说服力的台词。
“你觉得呢,于老板?”李凡的手指的力量开始逐渐的增大,看着于振声满脸的横肉由白转红,然后变成了绛紫色,不过他没有停下来,他要一次性就打怕他们。
张虎有些害怕了,咬了咬牙,一个健步便跃了出去,不管对手如何强大,他都必须把于振声救下来,可是身体只迈出了一步之后就本能的停住了,狙击枪里的子弹在他面前一米的地方再次开了一朵小花,所以趋利避害的本能告诉他不能再前进了。
“放了他,我们马上离开这里。”张虎明白对方还没有起杀心,那么只有迅速的离开这里,才是最好的选择。
“那么于老板觉得呢?”李凡说话的同时,手指已经微微松开了一些了。
空气的味道总是让人贪念不已,于振声放肆的呼吸了几口混杂着泥土气息的新鲜空气,他觉得这是世上最好的东西,这也是真正的无价之宝,以前自己怎么就没发现呢?
于振声只是一家酒楼的小老板,日子虽说不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也滋润快活,当他来此踏青而发现了这些黑蘑菇的价值后,他觉得自己的好运爆发了,这是上天给他的事业带来了第二春,他甚至幻想着有朝一日也许自己也能在京华那块地方呼风唤雨了。
氧气入肺,滋润了于振声全身的肌肉器官,也清醒了大脑,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比自己的生命更加珍贵的东西,他刚刚真有一种真的要去见死神的感觉,这种感觉太可怕,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要再经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