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肖先生确诊次年,也是搬入大楼的第8年,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曾对办公大楼作出《室内环境检验报告》。这份报告犹如一颗重磅炸弹,证实了大家心中的猜测。报告显示,仍有办公室甲醛和氨气含量超过技术要求指标。超标的甲醛和氨气,如同隐匿在黑暗中的杀手,长期侵蚀着职工们的身体,成为了健康的最大威胁。
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肖先生和其他患病职工感到无比的愤怒和委屈。他们认为,单位在明知大楼装修后可能存在健康隐患的情况下,依然让大家仓促搬入,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于是,肖先生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和同事们讨回一个公道。
他聘请了专业的律师,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办公大楼的环境检验报告以及同事们的证言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法庭上,肖先生的律师慷慨陈词,指出单位在装修后未充分通风散味,也未进行全面的环境检测,就匆忙安排职工入驻,存在明显的过错。单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生命健康权,导致众多职工患病,给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单位方面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他们辩称,在装修过程中,已经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并且在装修后也进行了一定的通风处理。对于职工患病的情况,他们表示同情,但认为这并不能直接归因于办公环境。疾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仅仅因为在办公大楼工作就认定是单位的责任。
一审的过程充满了激烈的辩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经过漫长的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无法确凿证明职工患病完全是由办公环境所致,但单位在装修后未采取更充分的措施保障职工健康,存在一定的过错。基于此,一审判决单位赔偿肖先生7000元。对于这个结果,肖先生感到十分失望。在他看来,这点赔偿远远无法弥补他所遭受的身体痛苦和经济损失。患病后的他,不仅需要承受高昂的医疗费用,还不得不放弃工作,生活陷入了困境。7000元的赔偿,在巨额的医疗费用面前,简直是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