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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七日之期第二个代言人(1 / 2)

短短一分钟不到的短视频,很快播放完毕。

起初,董事会成员的注意力全都聚焦在那个网络作家身上。

籍籍无名,在场的人没有一个认识。

董事们面面相觑,那神情仿佛在无声询问:“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人物?”

沈星赶忙解释:“这位是网络知名作家潇潇,坐拥 500多万读者粉丝,而且还是咱们世安的业主呢。”

一听是业主,众人的态度缓和了许多。

董事丁煞有介事地问道:“那代言费……得多少啊?”

要知道,在地产业内,随便请个 KOL来走个过场、录个视频,少说也得花个大几万。

沈星回答得十分干脆:“是向筝总出面找的关系,全靠刷脸没花钱。”

好吧,看来这个向筝,总算是发挥了那么一丁点作用。

董事庚傲娇的抬了抬下巴,随后点击了重新播放。

其他董事纷纷看向他,他却一本正经地回应道:“刚刚播放得太快了,没看清楚。”

这一次,众人的关注点转移到了项目空间上。

他们惊讶地发现,在新媒体团队的镜头之下,原本一贫如洗、空荡荡的样板间,竟该死的有种空灵之感,格外唯美。

由于是将两套房打通的,在运镜的处理下,层高被巧妙地忽略掉了,空间尺度看起来十分宽敞舒适,完全不像原来那局促小气的 LOFT,反倒有几分顶奢豪宅的气派。

可即便如此,却没有人愿意承认这一点。

毕竟就在刚刚,他们还在讨论该如何处置那个“制造问题”的人。

王世安惊喜不已,他突然想起了设计样板间的群领事务所创始人——梁群领。

此人曾将一个仅有 12平方的胶囊房,魔术般地改造成了两室一厅,成功满足了一家三口的居住梦想。

既然如此,那他带出来的团队成员,能不能也达到这样惊艳的效果呢?

“这个视频是什么时候拍摄的?”王世安问道。

沈星立刻回答:“今天,我收到消息说刚刚才剪辑完成。”

“那后续呢?”

“向筝总有一整套完整的宣发计划,所有资源都已筹备到位,会在一周内发布。”

资源到位,也就意味着钱已经花出去了。

王世安咳嗽一声,说道:“你们谁……愿意主动站出来,或者有可以举荐的人才,能够接替向筝?立下军令状,签下年度营销额目标,我特批他马上上任。”

众人一听“军令状”三个字,顿时脊背发凉,后脖颈处直冒冷风。

挑别人的刺儿大家都很在行,可真要自己上,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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