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客栈同样是前堂卖饭菜,后院是客房。客房不多,我数了数,只有六间,我们占了两间,其余四间还空着,看得出生意不是很好。
公孙文点了饭菜,小二直接送到客房里用餐。
吃了饭,我见时间还早,便拉着公孙文去逛大街。
这大街实在没什么好逛的,除了几间皮衣店,几间小酒馆有些人气,其他店铺都半关着门,冷冷清清的,再加上雪地里走着确实费劲,下的雪又大,走了一段后,我实在没什么兴致,我便想回客栈了。
公孙文给我买了一些零嘴,还进了首饰铺买了一些佩饰,也算是收获不少。
我拿着一根冰糖葫芦边咬着边和公孙文往回走,走到一间小酒馆前,一辆马车上走下一个身上披着雪熊皮披风,脖子上围着雪狐围脖,头上戴着一顶雪貂皮帽的公子,一看他身上这装扮,妥妥的一个富二代。
我咬着糖葫芦低声说:“这人身上的皮草最少值一百多万两银子,这可是背着几套房子出门的土豪啊。”
公孙文没好气地说:“你又在胡说八道什么,此人是北襄的太子,叫君凌风。”
我狠狠地咬掉一颗糖葫芦,说:“怪不得,一看就像一座移动金库。可是这么有钱的人为什么也会跑到小酒馆喝酒?难道是